南京锐普德数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南京锐普德数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4-05-24 公 开 人:南京锐普德数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743次
  • 打印

2023年87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苏01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华大新型电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南京锐普德数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普德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指定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担任锐普德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经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定于2024年6月7日上午9时30分,通过非现场方式召开南京锐普德数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需审议和表决事项为《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执行职务的阶段性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具体内容管理人将通过微信、邮寄书面文件等方式告知债权人,本次会议期间进行书面方式表决。

特此公告。

 

                      

南京锐普德数控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

锐普德二债会公告 2024-05-24 11.23.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