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协同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债权申报及一债会通知

南京协同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债权申报及一债会通知

公开时间:2026-05-15 公 开 人:南京协同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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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协同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通 知 书

(2026)协同软件破管字3号

南京协同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

2026年5月13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玄武法院”)作出(2026)苏0102破33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南京协同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协同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5月13日作出(2026)苏0102破33号决定书,指定湖南旷真(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你(你单位)应于2026年6月22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你(你单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你(你单位)承担。未申报债权的,不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债权申报方式:

1、现场申报前往现场申报前请务必提前联系管理人确定时间并准备好相应材料):

申报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698号景枫中心30楼湖南旷真(南京)律师事务所

申报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邮寄申报

请将申报材料邮寄至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698号景枫中心30楼,湖南旷真(南京)律师事务所,收件人:管理人陈律师,联系电话:19825021358,并在邮寄单上注明“(债权人姓名/名称)债权申报”字样,保留邮件寄送底单备查(仅限以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定于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时30分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第一法庭(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258号)召开南京协同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你方申报债权后有权参加,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请相关债权人务必在《债权人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中如实填写“接收短信手机号码”。

特此通知。

附:

1、(2026)苏0102破33号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复印件

2、南京协同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指引及模板文件

   南京协同软件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3.公告.pdf 下载
1.受理裁定书.pdf 下载
通知书(债权申报及一债会)-协同案(已盖章).pdf 下载
2.指定管理人决定书.pdf 下载
债权申报指引及模板文件-协同案(已盖章).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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