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志良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债权申报公告

十堰市志良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13 公 开 人:十堰泽昂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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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十堰市志良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930日裁定受理十堰市志良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良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十堰仁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志良公司的债权人应20241215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8幢14层,联系电话董春利18674173155、8662511)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申报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志良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41220上午9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特此公告

十堰市志良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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