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雄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关联公司重整投资人二次招募公告

四川雄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关联公司重整投资人二次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3-02-08 公 开 人:四川雄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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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853BCAB02FF95ED7962DE7F4DD053A3E 联系方式: 13990602266 报名截止时间: 2023-02-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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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雄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关联公司

重整投资人二次招募公告

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813日裁定受理四川雄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雄飞集团”)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11019日作出(2021)川034号《决定书》指定四川中立中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双溪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雄飞集团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后于20211217日裁定四川飞阳科技有限公司等26家关联公司纳入雄飞集团实质合并重整。为实现其债权人利益的最大化,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现面向全社会进行二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雄飞集团及关联公司概况

(一)基本情况

纳入实质合并重整的共有27家公司,分别为雄飞集团、四川飞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阳科技”)、成都市京谊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谊公司”)、自贡市雄飞假日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假日酒店”)、自贡市鑫吉达贸易有限公司、自贡市海普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普物业”)、四川飞达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都盛世开元贸易有限公司、成都鼎盛时代商贸有限公司、自贡市赛狮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狮公司”)、四川金诚物流实业有限公司、成都雄飞大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飞大衍”)、四川晶义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新程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程物流”)、四川荣天商贸有限公司、自贡市普利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沁芸农业有限公司、威远雄飞水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鑫华新贸易有限公司、自贡市雄飞金典建筑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威远雄飞至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远至诚”)、成都西南创客商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四川美坤实业有限公司、四川神洲泓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东盛嘉辉贸易有限公司、四川科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成公司”)、自贡市雄飞惠通贸易有限公司。

以上27家公司有9家经法院批准继续经营,分别为雄飞集团、飞阳科技、海普物业、假日酒店、科成公司、赛狮公司、威远至诚、新程物流、雄飞大衍。另有关联公司四川星际里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纳入实质合并重整。以上公司涉及到房地产开发、光电集成芯片、建筑安装、物流仓储、星级酒店、物业管理等行业。

(二)持续经营公司的情况(评估基准日2021813日)

1.四川雄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主营业务

雄飞集团本部主营业务为资产租赁业务、房地产开发。拥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核心管理团队稳定、专业能力强。现有在册职工53人。

2)持有主要资产

①持有“雄飞假日广场”、“雄飞假日酒店”、“山水名城”以及在自贡、成都的物业近20万㎡,评估价值337,584,375.11元,重整期间依法处置资产后,剩余评估价值335,589,675.11元;

②持有可出售的金融资产(股权):共3家,在评估基准日评估价值为233,998,552.49元,其中:自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评估价值1,798,610.16元;四川富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评估价值27,232,760.28元;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评估价值204,000,000.00元(该资产已质押给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221110日以345,000,000.00元的价格公开交易成交)。

2.四川科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开发有新园名都、新园紫郡项目。现有在册职工7人。

2)持有主要资产

持有成都高新区的物业约4.1万㎡,评估价值88,070,300元,重整期间依法处置资产后,剩余资产面积约3.9万㎡,评估价值85,517,400元。

3.成都雄飞大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主营业务

主营房地产开发,开发有“雄飞·北尚广场”项目。现有在册职工2人。

2)持有主要资产

持有成都高新区的物业约3.38万㎡,评估价值83,551,300元,重整期间依法处置资产后,剩余资产面积约3.27万㎡,评估价值82,015,470元。

4.威远雄飞至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主营业务

主营房地产开发,开发有“雄飞国际新城”项目,目前为在建工程。现有在册职工33人。

2)持有主要资产

持有“雄飞国际新城”项目,位于威远县城东片区,包括城市综合体和高档商住小区、五星级酒店、甲级写字楼、大型商贸文化广场、特色高档餐饮、城市旅游观光基地、会议会展中心、电子商务物流、商业步行街。资产总评估价值为1,176,709,420.64元,其中完工房产约5.4万㎡,评估价值146,338,800元(重整期间依法处置资产后,剩余完工约5.28万㎡,评估价值137,241,600元);在建工程约40万㎡,评估价值908,912,363元(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6739.7㎡,评估价值875,979,156元,地下车位面积121760㎡,评估价值32,933,207元);未开发商住用地约3.1万㎡,评估价值121,186,484.94元。

5.四川飞阳科技有限公司

1)主营业务

飞阳科技作为一家较为知名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专业致力于以平面光波导(Planar Lightwave Circuit,简称PLC)技术为基础的光电集成芯片和物联网核心传感器芯片等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产品广泛用于光通信和物联网领域。设立全资子公司中禾飞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禾飞阳公司”),通过中禾飞阳公司承接飞阳科技全部科技生产部分,现有在册职工101人(含中禾飞阳公司)。

2)持有主要资产

公司位于成都市双流区,资产主要为厂房10.5万㎡,评估价值238,571,720元;土地172964.14㎡,评估价值133,216,300元;机器设备2652/套,评估价值38,614,695元;专利技术,评估价值83,572,900元。

6.自贡市雄飞假日酒店有限公司

1)主营业务

假日酒店是一家酒店管理服务公司,在多年的持续经营中积累了丰富的服务经验和管理经验,假日酒店的管理层与服务团队之间配合默契、管理高效。现有员工62人。

2)持有主要资产

不持有资产。

7.自贡市海普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1)主营业务

海普物业主营物业管理服务,拥有一级物业管理资质,目前管辖有自贡、威远、成都近100万平方米物业。海普物业管理层具有丰富的物业公司经营管理经验,拥有一批具有专业能力强、服务热情,与社区关系良好的物业服务员工队伍,对所服务社区的情况熟悉。物业服务具有一定的专业性,海普物业在多年的持续经营中积累了丰富的物业服务经验和物业管理经验,海普物业的管理层与物业服务团队之间配合默契、管理高效。现有员工253人。

2)持有主要资产

不持有资产。

8.自贡市赛狮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赛狮公司”)

1)主营业务

赛狮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安装工程,拥有建筑工程一级资质。赛狮公司目前在建项目包括:在国际新城承建总包工程的一项目部、二项目部和十三项目部,在新园名都承建总包工程的新园名都项目部,在瑞和上院承建总包工程的的上院项目部,以及威远林恩酒店装饰项目部等。现有员工91人。

2)持有主要资产

持有可出售的金融资产(股权):共1家,为:自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评估价值967,182.05元。

9.四川新程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称“新程物流”)

1)主营业务

主营物流仓储,新程物流目前主要经营为向四川飞阳科技有限公司租赁的近8万平方米仓储业务,并拥有全省服务网络的以公路货物运输业务,自有在使用营运车辆8辆。经过14年的快速发展,公司在经济丰富、人脉资源丰富的管理团队的带领下,已由单一的仓储运输、配送服务发展成为集整合社会资源、解决物流信息共享、社会物流资源充分利用、定制综合物流方案并提供仓储、运输、中转分拨、配送、货代、质押物品监管等业务的四川省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声誉的物流中心。现有员工29人。

2)新程物流租赁飞阳科技场地作物流仓储,不持有土地、厂房。

(三)停止营业公司的情况

1.仍持有资产的公司

1)成都市京谊房地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位于成都市青羊区提督街1号的雄飞中心酒店资产及写字楼资产,面积47387.74㎡,评估价值795,172,307.9元。

2)威远雄飞水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位于内江市威远县的“威远水晶国际”资产,面积19745.07㎡,评估价值52,461,800元,重整期间依法处置资产后,剩余资产面积19585.07㎡,评估价值52,339,700元。

3)四川金诚物流实业有限公司

持有位于成都市高新区的“新园名都”、“新园紫郡”资产,面积5316.28㎡,评估价值15,170,500元。

4)四川神洲泓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位于成都市西玉龙街的房产,面积264.45㎡,评估价值3,382,500元。

5)自贡市普利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位于宜宾市翠屏区的“金沙广场”资产,面积6119.31㎡,评估价值30,361,600元。

2.其余13家公司已停业,资产仅为应收账款。

(四)四川星际里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位于成都市青羊区提督街1号的雄飞中心写字楼资产,面积60538.94㎡,评估价值885,966,900,其中四川信托抵押资产43023.4㎡,评估价值546,059,800元(其中41750.17㎡办公用房法院已裁定以资抵债)。

二、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具有资金实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意向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且到期未清偿的情况,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

()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雄飞集团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有丰富行业经验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自愿遵守招募公告及重整投资系列文件对其权利义务的安排和约束;

()意向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重整投资,联合体中每个意向重整投资人均应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

三、重整投资范围

整体招募优先原则,允许意向投资人优化组合选择投资标的。即除了整体投资外,意向投资人可按照债务人业务板块结合资产优劣程度拆分为多个标的,投资人可根据自己的投资需求灵活组合选择标的进行投资。若重整意向投资人为整体投资,重整对价总额应不低于25亿元。

同时,管理人支持抵押权人先行主张处置抵押物(非重整所必须资产)或处置债权,支持意向投资人依法收购不良债权。

四、招募须知

(一)本招募公告的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二)本招募为非排他性招募,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参与竞争。

(三)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相应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或索要相关资料。

(四)本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公告内容及相关事宜由管理人负责解释。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进展合理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重新、中止或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等。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有意向报名的投资人应在202322817:00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叁份)通过邮寄或者现场交付方式送达给管理人,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提督街1号雄飞中心151512

2)电子邮箱:379352119@qq.com

3)联系人:刘颖

4)联系电话:13890658807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投资意向申请书,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资金实力、主要业务发展情况,联系人、电话通信地址等基本联系方式;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企业相应的资质文件(须加盖企业公章),个人投资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委托,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经办人或者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须加盖企业公章);

4)报名前三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从成立起至报名前一月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5)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以及同意参与本次重整投资人遴选及投资的股东会决议或其它内部决议原件;

6)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资信类证明、评级报告,如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存款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7)《保密承诺书》;

8)《信用承诺书》和意向重整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为本公告发布日后)。

联合报名的需提交联合报名协议,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均需提交上述基本资料。

(二)报名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提交报名资料后5日内向管理人指定账户交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同时与管理人签订保证金协议)。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名:四川雄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号:6202 2010 0000 4939 66

开户行:自贡银行东方广场支行

汇款时请注明钱款用途为保证金。

(三)尽职调查与提交投资方案

符合上述条件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按照上述要求交纳保证金后,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根据管理人安排对雄飞集团及关联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管理人有权对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后决定投资的,应当在202333117:00之前提交不得变更或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密封),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重整方式和对价;

2.偿债方案和计划;

3.经营方案;

4.履约保证措施。

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时应当另行交纳重整意向金5000万元。意向投资人在中选的同时,重整意向金即转为投资保证金,管理人将与中选投资人签订保证金协议。意向投资人未按期缴纳重整意向金的,视为放弃投资。

意向重整投资人如有意向投资,请尽早报名,若因报名时间较晚导致无充足尽职调查时间的后果由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遴选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组织遴选工作,由债委会组成遴选小组,依据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遴选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2名备选重整投资人。管理人支持中选投资人对雄飞集团及关联公司进行托管经营。

(五)保证金的处理

1.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书》所作承诺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2.意向投资人若拒不配合管理人开展反向尽调的(如拒不按照管理人尽调清单提供有关资料且无法提供合理说明的),视为该投资人无故放弃报名,其所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管理人将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他未中选投资人(不含备选投资人)所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及重整意向金。备选投资人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及重整意向金在中选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正式《重整投资协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中选投资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未按照其提交的报名资料、投资方案以及与遴选小组磋商过程中响应之条件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其违约,其所交纳的保证金按保证金协议约定处理。

5.若《重整计划草案》最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者未获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管理人自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选投资人所交纳的报名保证金及重整意向金。

六、特别说明

1、意向重整投资人缴纳重整意向金并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2、招募公告和招募文件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投资时,除参考本文件外,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3、对于意向投资人所需要的但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公司信息、数据、资料等,意向投资人需要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人或另作他用,否则管理人将取消意向投资人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上述各项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和调整。

管理人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有实力的企业及个人参与本项目问询和投资。

特此公告!

 

 

 

四川雄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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