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人民法院关于全椒县海天置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全椒县人民法院关于全椒县海天置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1-02-08 公 开 人: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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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1-04-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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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

  

(2021)11242号 

本院根据全椒县海天置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126作出(2021)112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全椒县海天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上海锦天城(合肥)律师事务所担任全椒县海天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全椒县海天置业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1315日前,向全椒县海天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全椒县儒林路中意大厦20楼,联系人:黄律师15375328762,李律师18326062626)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全椒县海天置业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全椒县海天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全椒县海天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暂定于2021414日上午900时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召开,具体参会方式和要求由管理人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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