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左中旗慧民供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遴选评估机构的邀请函

科左中旗慧民供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遴选评估机构的邀请函

公开时间:2025-07-13 公 开 人:科左中旗慧民供热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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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左中旗慧民供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

遴选评估机构的邀请函

各有关评估机构:

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于2025415日裁定受理科左中旗慧民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民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514日指定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慧民公司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现管理人拟对外选聘评估机构对慧民公司名下的资产情况进行评估。为顺利推进破产程序、维护债权人利益,体现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邀标,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评估对象及评估内容

1、对慧民公司名下的资产进行评估,包括但不限于慧民公司应收取的供暖费等应收账款,可能还存在的(账面记载)部分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备品备件等实物资产

2、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出具慧民公司名下资产的补充评估意见;

3、因破产程序需要的其他评估。

二、对评估机构的要求

1、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执业资格,具有上述评估对象相应的评估资质

2、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评估质量问题和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犯罪、被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4、申报机构具备应收账款、机器设备等资产相关的评估经验。

    5、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评估机构需承诺的有关事项

1、评估机构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

2、评估机构应先行出具相关评估报告,有关评估费用管理人将在清算资产处置成交后按破产费用的顺位予以优先结算支付。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

1、报名材料中应包括机构简介、报价函应以人民币报价精确至“元”)、具体工作方案以及评估机构认为应提供的其他内容。

2、报名材料必须密封并统一寄达或送达管理人。

3、报价资料必须在2025718(含当日)寄达或送达管理人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4、出具的《评估报告必须符合法院对外委托的有关要求,否则视为未能履行约定,管理人有权拒绝支付评估费用。

五、评估机构选定方式

本次遴选由管理人作为遴选评估机构的组织机构,根据各评估机构提供的报名材料由管理人综合考察机构规模、过往业绩、工作方案、收费报价等因素确定。

六、委托书的签订

中标的评估机构在接到管理人通知后3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

七、管理人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的商务六路悦开工中心15-16层。

联系人:刘律师(18857743961

 

科左中旗慧民供热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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