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摇珠选聘深圳市赛迈特悬浮冶金科技有限公司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摇珠选聘深圳市赛迈特悬浮冶金科技有限公司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0-30 公 开 人: 深圳市赛迈特悬浮冶金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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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7日,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粤0310清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深圳市赛迈特悬浮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迈特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3月31日作出(2024)粤0310强清2号《决定书》,指定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担任深圳市赛迈特悬浮冶金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因推进赛迈特公司强制清算工作需要,清算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和评估机构摇珠和公开招募办法(试行)》的规定,拟通过摇珠方式选任评估机构赛迈特公司相关资产进行评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赛迈特公司基本情况

赛迈特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8545214X,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和平社区兰金四路19号华瀚科技工业园厂房3栋201,法定代表人:章桂华,认缴注册资本:1938万元(以下无特殊说明,币种均为人民币),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1月11日,营业期限:自2011年1月11日起至2021年1月10日止。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悬浮冶金技术及相关装备的研发和销售;特种冶金技术及相关装备的研发和销售;高科技材料的技术的研发和经营;计算机软件与控制系统的设计及开发;信息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数据处理与存储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销售、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悬浮冶金技术及相关装备、特种冶金技术及相关装备、高科技材料的生产。

二、选任评估机构条件、工作范围及需提交材料

(一)评估机构工作范围

赛迈特公司的财产进行评估,包括:

1. 起亚牌小型汽车一辆,车辆型号为YQZ640AE,初次登记日期为2013年5月9日;

2.固定资产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1

真空悬浮熔炼炉-1000mm

1000mm

2

真空悬浮熔炼炉*2-800mm

800mm

3

真空悬浮熔炼炉-600mm

600mm

4

真空悬浮熔炼炉-400mm电弧炉

400mm

5

真空悬浮熔炼炉-拉锭炉800mm

拉锭炉800mm

6

真空悬浮熔炼炉-1400mm

1400mm

7

真空悬浮熔炼炉-热处理炉1100mm

热处理炉1100mm

8

机械泵

2X-70

9

超音频感应加热设备

200kw

10

感应加热设备

SPJ-450

11

冷水机组

30P

注:序号6、7设备存放于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菱道镇胡宅垄工业区,其余存放于深圳市坪山区华翰科技工业园内。

3.迈特公司曾持有的24%深圳市赛迈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在抵偿债务时间节点的股权价值。

就上述财产(以实际为准)出具评估报告,为清算组后续处置赛迈特公司的财产提供依据。评估报告的内容及要求须符合《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

(二)报名机构资格条件

1.报名机构的办事机构所在地位于深圳市,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

2.报名机构已被编入《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评估机构备案名单》;

3.报名机构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至少曾为2宗及以上深圳地区受理的强制清算案件或破产案件提供过独立评估服务(以委托合同、评估报告正本简版为据);

4.报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记录(如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行业协会处理、监管机构出具警示函等);

5.报名机构与赛迈特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6.报名机构可以在与管理人签订评估服务合同后20个自然日内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

(三)需提交材料

经摇珠选任的评估机构应在收到选任结果的3日内向清算组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机构主体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及人员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机构的简介、过往业绩介绍(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列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至少曾为2宗及以上深圳地区受理的强制清算案件或破产案件提供过独立评估服务的案例(以委托合同、评估报告正本简版为据);

4.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及分工、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含出具评估报告时间)、具体环节的设计、评估质量保证措施等;

5.参与办理本案评估和评估事务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团队人员的简历,包括学历证书、执业资质证书、破产清算或重整案件办理经验等;

6.报价函:收费金额及计算标准、收费方式、报价及是否可协商及最大折扣比例。报价应采取整体报价的方式,不接受在评估过程中主张增加收费的要求;

7.报名机构联系人(对接人)姓名、联系电话、送达地址、电子邮箱等;

8.诚信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确认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准确且不存在重要隐瞒或遗漏的承诺,报名机构及其拟指派的人员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等记录的承诺;与伟基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的承诺,报名机构及其拟指派的人员对工作中接触的伟基公司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予以严格保密的承诺、配合管理人和人民法院做好评估工作的承诺,不予更换项目负责人和团队人员的承诺,对出具评估报告的时间的承诺,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准则、业务规定和本公告相关要求的承诺等;

9.报名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资料不全者,丧失选定资格,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及管理人通知备选机构担任。因资料不全导致丧失选定资格的,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及清算组对中签机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日止;

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提供服务的机构应在报名时间届满前向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报名,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参与选聘。

清算组联系人:林桑桑,联系方式:13418504758。

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系人:许先生联系方式0755-82529804。

四、估费用收费标准及支付时间

1.评估费用收费标准

评估费用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10〕14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评估费率标准,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取清算评估值与最终处置成交价(拍卖成交价、协议转让价)孰低计算确定评估费,评估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付,无法评估、不予处置、无法成交的资产不计收评估费。最终以评估服务合同约定为准,由管理人与评估机构协商确定。本次评估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市内外差旅费与交通费、评估报告的工本费用、税费等)均包含在评估费之内。参与评估摇珠的中介机构均将受到该费用限制条款的约束。

清算程序中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对评估资产进行单独说明或评估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重新或补充出具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2.评估费用支付时间

评估费用将于执行清算方案时或根据案件进展统一支付清算费用时一次性支付,且评估机构向管理人出具正式税务发票。无预付费用,最终以评估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五、承诺事项

1.评估机构应保障充足的人员完成上述评估和其他各项工作

2.在被选定为评估机构之日起日内与清算组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协议书,并在被选定为评估机构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对赛迈特公司资产评估工作。

3.人民法院、清算组赛迈特公司债权人会议及相关权利人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或要求评估机构评估事项作相应补充或进一步说明时,评估机构应在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4.评估机构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予以保密,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获得人民法院清算组授权的情形除外。

5.本次评估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等)均包含在评估费用之内。

、其他事项

1.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拟于2024年11月5日在报名的合格机构中采用摇珠方式随机选定一家评估机构,一家备选评估机构;

2.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采用现场摇珠方式选聘机构,并由当值机构现场监督;

3.被选定的评估机构应该在获得选定结果的日内向清算组提交第二点第三条所列全部资料复印件(有原件的交原件核对),资料不全者,丧失选定资格,清算组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通知备选机构后任;

4.清算组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对未被选定的机构不另行通知;

5.评估费用在资产变现支付;

6.被选定机构按照清算组要求签署格式版本《资产评估委托协议书》,非格式条款可以协商确定;

7.清算组保留撤回本公告的权利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8.清算组保留对本公告的解释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赛迈特悬浮冶金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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