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睿杰实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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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06-22 公 开 人:江西睿杰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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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2022)睿杰公司破管字第001

2022620日,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作出(2022)赣0113破申8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江西睿杰实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指定江西秦风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西睿杰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吴琳担任管理人负责人,江西睿杰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22731日前向江西睿杰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942号远帆大厦A15楼江西秦风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30038联系人:吴琳13870900792;熊源凤15279172896)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定于202284日下午2时在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第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各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后有权参加。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律师执业证。

具体申报方式详见附件:申报须知及债权申报模板文本。

特此通知。

江西睿杰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睿杰公司】债权申报须知.pdf 下载
【睿杰公司】债权申报示范文本(个人版).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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