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百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东莞市百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03-25 公 开 人:东莞市百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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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东 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2025)粤 19 强清 15 号
本院根据东莞市置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25
年 3 月 5 日裁定受理东莞市百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强制
清算一案,并于 2025 年 3 月 5 日指定广东法仕律师事务所
担任东莞市百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的清算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东莞市百川非
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当于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
日内向东莞市百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清算组联系人(联
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车站路 16 号南城碧桂园湾区国际
二号楼 12 楼 1201-1206 广东法仕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吴
贺威、曾捷,联系电话:13267566853、13326883768)申报
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向清算组书面说明债权数
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
料。
特此公告
二五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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