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胜麒麟(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公告

百胜麒麟(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20 公 开 人:百胜麒麟(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08次
  • 打印

百胜麒麟(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开选聘资产评估机构公告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2024320日作出(2024)苏01157号民事裁定,受理对百胜麒麟(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日以(2024)苏01157号《决定书》依法指定江苏永衡律师事务所担任百胜公司管理人,李中非为负责人。2024628日已经召开百胜麒麟(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工作,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选聘百胜麒麟(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根据管理人调取的工商资料显示,百胜麒麟(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1230日,注册地位于江宁区麒麟镇晨光塘山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6089336348,法定代表人为施桂英。经营范围包括土地成片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自建房屋及物业管理、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根据管理人初步调查,百胜麒麟(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资产为房屋和车位。

二、评估服务范围及期限

()评估服务范围

1.对百胜麒麟(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并根据处置需要分别出具评估报告。

2.根据管理人要求,对债务人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3.完成管理人根据破产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专项资产评估工作。

4.按照管理人要求对债务人全部资产权属、现状进行调查核实,配合管理人对资产进行清理。

5.就所出具的报告,向法院、债权人、债务人、管理人等作出说明,根据管理人要求参加相关会议,回答相关问题,或出具相关书面说明。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止。

三、参选条件

参选机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具备提供破产评估服务所需的工作能力和经验。

参选机构与债权人、债务人、管理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参选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行政机关、监管机构、人民法院或行业自律组织的任何处罚或处分,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本次公开选聘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参选文件编写

()参选文件内容

参选机构应提交如下文件

1.参选机构主体材料,包括:

(1)参选机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联系方式确认书(含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

2.参选机构简介及资质证明材料。

3.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承诺良好资信、无不良记录、无利害关系以及承诺不实、提交虚假参选材料的责任承担等)

4.报价函。参选机构以百分比形式包干报价(具体根据待评估项目分别签订合同);包含本公告第二条载明全部服务所需的人工费、差旅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5.本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及进度安排(包括租不限于人员配置、工作计划及安排、工作时限、服务承诺等)

6.参选机构从事破产资产评估服务工作业绩及证明材料。

7.参选机构配置工作人员名单、简历及资质证书。

()参选文件提交要求

所有参选文件应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密封提交。密封文件外载明参选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五、参选报名

1.报名期限:参选机构应于202552618:00前向管理人提交全部参选文件

2.参选机构可以现场提交或以邮寄的方式提交参选文件。邮寄提交参选文件的,以寄出时间确定提交参选文件的时间。

3.参选机构如有任何疑问,可向管理人进行咨询。

4.管理人联系方式(含咨询和接收参选文件)

联系人:李中非律师

联系方式:15996314837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222号长发科技大厦13楼江苏永衡律师事务所。

六、评选方式

()不符合本公告参选条件的参选机构,管理人视为废标,不予进行评审。

()管理人将对参选机构进行评审。评审小组将从参选机构报价、工作方案、业绩、人员配置等方面对参选机构进行综合评分。最后确定评分最高的参选机构中选,评分次高的机构为备选机构。若中选机构拒不签订合同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管理人解除合同的,管理人将确定备选机构为本项目评估服务机构。

如果只有一名机构参选,符合参选条件的,管理人可直接确定该机构为中选机构;若不符合参选条件的,管理人将另行组织选聘评估机构;若无机构参选的,管理人可直接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提供虚假材料参选的,管理人将直接取消其参选资格。

七、合同签订及责任

中选机构应于收到中选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合同。中选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合同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若由此给管理人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将依法向其追偿中选机构不能按期完成服务工作,经管理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完成的,管理人可与其解除合同。

八、特别说明

本次公告选聘评估服务机构的委托人为百胜麒麟(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评估服务费由中选机构自行预先垫付,在债务人资产处置完毕且破产程序全部终结后,该笔费用作为破产费用,由管理人另行结算支付。

九、其他事项

()管理人不组织实地勘察,由参选机构自行了解后报价,一旦提交参选文件即视为已对本项目充分了解。

()本公告所列债务人公司基本情况,仅供参选机构参考,不视为管理人承诺。

()参选与本次选聘的所有费用均由参选机构自行承担。 

()未中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参选材料不予退还。

 

百胜麒麟(南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519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