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公示

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5-30 公 开 人:河南智通拍卖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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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智通拍卖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7日裁定受理了河南智通拍卖有限公司清算组申请河南智通拍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当日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为河南智通拍卖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进行了调查。通过管理人实地调查,在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已无法查找到河南智通拍卖有限公司。通过登记的电话,未联系到了河南智通拍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高管等相关人员,管理人也未能接管到该公司的任何文件资料。管理人遂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仲裁及监察机构等对该公司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涉及劳动争议案件信息等进行调取,结果显示该公司无社保开户及缴纳记录、无劳动争议纠纷记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将河南智通拍卖有限公司职工债权予以公示:河南智通拍卖有限公司无职工债权。

职工如对本公示记载事项有异议,应当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要求管理人更正,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或有异议但未按期提出或对复核结果有异议但未依法提起诉讼的,视为对本次公示职工债权表等载明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示

 河南智通拍卖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5月30日

 

附1:说明

本文书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2:管理人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市辖区一峰国际都汇826室 邮编:461000

联系人:成鹏          联系电话:1661374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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