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金锁桥矿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投资人招募公告

会东县金锁桥矿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3-12-14 公 开 人:会东县金锁桥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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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3-12-20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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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东县金锁桥矿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417日,会东县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石棉县美川矿业有限公司的申请,以(2023)川342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会东县金锁桥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锁桥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3427日,以(2023)川3426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天信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2023922日会东县人民法院,以(2023)川34261号裁定书,裁定自2023922日起对会东县金锁桥矿业有限公司进行重整,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为最大限度维护金锁桥公司全体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重整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本招募公告的编制目的是让投资人对金锁桥公司重整情况有所了解,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未必完整描述金锁桥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及瑕疵情况,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意向投资人在提供重整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

(三)本招募公告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在考虑参与重整时,除参考本招募公告披露的信息外,需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四)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不构成投资要约,也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具备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金锁桥公司管理人。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金锁桥公司基本情况

会东县金锁桥矿业有限公司位于会东县新山乡老村子村,成立于200727日,经营期限长期,经营状态开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26660259085X;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实收资本:8000万人民币,由成都川宏金沙置业有限公司持股4079.99万元,占51%,西昌攀森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921.01万元,占49%。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冬彬。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经营范围:金矿开采、洗选;有色金属、黑色金属配矿、加工、洗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锁桥公司勘探探矿权概况

债务人原名四川省会东县双龙厂-金锁桥金、铁、金红石矿勘探探矿权。主要范围:以20221024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四川省会东县双龙厂-金锁桥金、铁、金红石矿勘探《勘查许可证》(证号:T5100002008054010007504)载明的勘查区范围为准。

探矿权人:会东县金锁桥矿业有限公司;探矿权人地址:四川省会东县新山乡老村子村;勘查项目名称:四川省会东县双龙厂-金锁桥金、铁、金红石矿勘探;地理位置: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图幅号:G48E009004;勘查面积:4.9888平方千米;有效期限:20190605日至20240605日。勘查区范围由29个拐点圈闭,其拐点坐标见下表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点号

X

Y

点号

X

Y

1

102°5756.918

26°3845.271

16

102°5929.618

26°3830.510

2

102°5801.036

26°3845.266

17

102°5929.668

26°3745.286

3

102°5801.033

26°3907.929

18

102°5844.874

26°3745.284

4

102°5816.541

26°3907.830

19

102°5844.886

26°3800.287

5

102°5816.512

26°3904.624

20

102°5829.799

26°3800.283

6

102°5824.466

26°3904.569

21

102°5829.846

26°3815.451

7

102°5824.483

26°3907.836

22

102°5731.212

26°3815.446

8

102°5857.032

26°3907.595

23

102°5731.213

26°3823.403

9

102°5857.099

26°3915.277

24

102°5756.921

26°3823.401

10

103°0000.970

26°3915.105

扣除区域1

11

103°0000.970

26°3900.313

25

102°5821.988

26°3843.296

12

102°5948.970

26°3900.312

26

102°5912.023

26°3844.305

13

102°5948.954

26°3845.233

27

102°5928.124

26°3820.281

14

103°0000.800

26°3845.240

28

102°5855.055

26°3753.171

15

103°0000.800

26°3830.473

29

102°5825.983

26°3821.277

根据矿业权人提供的资料,本次评估的探矿权权属无争议,矿区范围内无其他矿业权重叠。本次委托评估范围与《勘查许可证》证载范围一致。

管理人聘请第三方机构,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实际状况的基础上,根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用合理的评估方法,经过评定估算,确定“四川省会东县双龙厂-金锁桥金、铁、金红石矿勘探探矿权”在评估基准日(2023417日)时点上的探矿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0198.57万元。

(三)金矿采矿权现状

债务人原名会东县双龙厂-金锁桥金矿采矿权,其范围以2023428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会东县金锁桥矿业有限公司会东县双龙厂-金锁桥金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5100002010124110091267)载明的矿区范围为准:采矿权人:会东县金锁桥矿业有限公司;地址:凉山州会东县;矿山名称:会东县金锁桥矿业有限公司会东县双龙厂-金锁桥金矿;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金矿、银;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生产规模:3.00万吨/年;矿区面积:1.7935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由2055米至1295米标高;有效期限:自2020314日至2026814日。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下表。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国家大地坐标系)

点号

X

Y

点号

X

Y

1

2948711.71

34596954.56

4

2947167.55

34597788.93

2

2948742.23

34598248.68

5

2948017.18

34596970.99

3

2948023.46

34598679.63

 

 

 

债务人采矿权权属无争议,矿区范围内无其他矿业权重叠,与《采矿许可证》证载范围一致,储量核实范围在证载范围之内。根据《四川省会东县双龙厂—金锁桥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攀西地质队,20159月)及其评审意见(川评审[2016]057号)和备案证明(川国土资储备字〔2016033号)、《2022年度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基础表(固体矿产)》载明,矿区范围内保有金资源储量(控制+推断)矿石量20.5万吨,金金属量1139千克,银金属量14吨。

管理人聘请第三方机构,在充分调查了解和分析评估对象实际状况的基础上,根据科学的评估程序,选用合理的评估方法,经过评定估算,确定会东县金锁桥矿业有限公司会东县双龙厂-金锁桥金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2023417日)时点上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829.76万元。

三、意向投资方的基本要求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对价,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者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未负有到期未清偿且较大数额的债务,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不存在欠缴税款的记录,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3.意向投资人承诺投资额,不设上下限,投资额可分期付款,投资额同等条件下首批资金支付越高和分期支付期限越短优先,首批资金上不封顶。该投资资金用于管理人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依法受偿债权人。

4.意向投资人承诺成为正式投资人后,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前,保证一次性交纳保证金;人民法院裁定《重整计划》后,按照《投资协议》全额或分期缴纳投资款,如有违约,保证金不得退还;如分期付款,第二或第三笔投资款如不按《投资协议》不到位,前面的已投资的投资款不得退还,未到位的投资款按照同期市场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利息,依法计算延迟支付利息,管辖权会东县人民法院。

    四、招募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1220日下午六点止,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太平洋保险金融大厦A座十楼

联系人:赵方勇,联系电话:18602877786;黄本源,联系电话18228076357

2.报名文件

意向投资方应当在报名截止前向管理人递交以下报名材料一式三份:

1)报名意向书、概括性《重整投资方案》(主要包括投资方案、探矿方案和矿山经营开采方案等)。

2)意向投资人简介及证照资料。

3)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资产未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证明材料。

4)授权委托书原件,载明经办人或委托人姓名、授权范围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6)同意对知悉的金锁桥公司的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承诺函。

7)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文件材料。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意向投资人可邮寄、当面向管理人递交报名材料   

3.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成为合格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当天通知补正,并给予3天的补正期间,在补正期间内补充完善相关材料的,可以成为合格的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期间不因材料补正而延长。

合格的意向投资人应当及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并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百万元整)至管理人账户(账户名称:会东县金锁桥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951005010015349023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东县支行),未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撤销报名。合格意向投资人应当在《保密协议》签署当天将报名保证金缴纳凭证提交至管理人处。

对于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最终未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将在管理人通知该公司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报名保证金;对于中途主动退出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收到该公司书面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报名保证金;对于最终被选定为正式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报名保证金将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转为重整资金。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投资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2)意向投资人违反无重大履约能力瑕疵、保密承诺的;(3)管理人根据意向投资人报名时提交的送达地址确认书确定的收件地址发出《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意向投资人不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或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4)意向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后不履行义务的;(5)意向投资人在报法院裁定批准投资人重整计划前,单方面退出的;(6)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不按照约定付款进度付款,管理人可据此终止其重整投资权,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其承担因违约造成的一切后果。

4.尽职调查阶段

成功报名的合格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金锁桥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期为15日,自报名期届满之日起算,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5.提交方案阶段

合格的意向投资人应当于尽职调查完成后3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的资金/资源、探矿权证范围内的探矿方案、采矿权范围内的经营方案、矿山开采方案、环保环境方案、安全保证方案、政府联动方案、地方政府意见等等。

6.遴选阶段

《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如符合报名条件的重整意向投资人为1家,该重整意向投资人自动成为正式投资人。如符合报名条件的重整意向投资人超过1家的,管理人将根据投资对价、付款期限、履约能力、资信状况、经营管理经验、投资计划、经营方案等情况并结合金锁桥公司的重整需要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管理人有权要求进入遴选阶段的投资人缴纳遴选保证金,保证金为2000万元。

7.签署协议

最终的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其应与管理人签订相应的《重整投资协议》,该协议书主要内容:投资内容、投资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保证金缴纳,管理人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法院裁定认可,支付全额或第一笔投资款,第二笔、第三笔投资资金保证,管理人向投资人移交接管的债务人资料等等。

 

诚挚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投资项目,如需了解更多详情,可与管理人联系。

 

特此公告

 

        会东县金锁桥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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