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欧诺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重庆欧诺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3-02-16 公 开 人:重庆欧诺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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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221224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渝05608号民事裁定书,受理申请人卢远杰对被申请人重庆欧诺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

2022122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北京市尚公(重庆)律师事务所担任重庆欧诺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重庆欧诺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215日前,向重庆欧诺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北京市尚公(重庆)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庆云路10号国金中心3号楼1502;联系人:胡俊;联系电话:15923989783)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重庆欧诺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重庆欧诺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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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诺-破产裁定书.pdf 下载
债权申报报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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