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恒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公示公告

和平恒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公示公告

公开时间:2026-02-25 公 开 人: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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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6-02-25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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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2026)粤 16 破 4 号

2026 年 1 月 19 日,本院裁定受理了和平恒阳旅游开发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指定清算组担任和平恒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和平恒阳旅游 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前以书面形式 向管理人(通讯地址: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雅居乐铂雅苑金麟府 26 栋,债权申报联系人:叶律师、李律师;联系电话:18027992339、18319851628)申报债权并提供证明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 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 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和平恒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和平恒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地址:广东省河源市凯丰路 9 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如有变化,以破产管理人另行通知为准)。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特此公告

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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