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万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酒泉万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6-04-14 公 开 人:北京大成(兰州)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538次 债 务 人:查看更多债务人详情
召开时间:2026-04-29 09:00
  • 打印

酒泉万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各位债权人: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12日作出(2024)甘09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酒泉万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泉万象”)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4年7月10日作出(2024)甘0902破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兰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本案定于2026年4月29日9时在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第四次债权人会议,为保障各位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顺利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6年4月29日(星期三) 上午9时整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方式

1. 线下会场: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

2. 线上参会:通过“破易云”平台在线参加。(参会指引及会议链接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管理人或“破易云”平台的后续通知。)

三、参会注意事项

1.请各位债权人按时抵达会场或登录“破易云”平台,线下参会的请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若出席会议的代理人与债权申报时提交的代理人一致,则无需重复提交完整委托手续,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留存、查验;

若代理人发生变更,则需重新提交以下委托手续:《特别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如代理人为律师,还需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验原件)及所函原件。

3.会议议程等资料管理人将另行通知发送。

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将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第二次表决,如本次表决仍未通过,本案将依法转入破产清算程序。届时,各位债权人的清偿率将面临重大减损。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仅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参会的债权人具有表决权,请各位债权人重视本次表决机会,积极参会,审慎行使表决权。

特此公告。

 

 

酒泉万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