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书

债权申报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2-09-01 公 开 人:贵州千道一方就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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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通知书


各位债权人: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已依法裁定受理贵州千道一方就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同时依法指定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就贵州千道一方就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债权申报等情况,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进行了公告,并对已知债权人进行通知。

为配合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依法办理本次破产清算案件,维护破产清算的各项工作秩序,保证破产清算债权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管理人现就债权申报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主体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时,对贵州千道一方就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享有到期或未到期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负责债权申报的登记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的指定,管理人是负责本次破产清算中接受债权申报等工作的唯一法定机构,请各位债权人按照本通知的申报期限、具体地点、联系方式及相关要求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向除管理人外的其他机构,如人民法院等申报债权的,不视为有效申报。

三、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公告之日起,最后截止日为20221026日,请各位债权人务必于该日期之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四、债权申报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

债权人可以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材料的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地点及管理人联系方式详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发布的公告。

特此通知

 

 

贵州千道一方就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九月一日


附件

4-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doc 下载
2-债权申报须知.doc 下载
3-债权申报表.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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