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国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一批对外应收账款竞拍公告(第二次)

东莞市国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一批对外应收账款竞拍公告(第二次)

公开时间:2025-06-16 公 开 人:东莞市国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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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国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62410时至2025年625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东莞市国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转让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三)本次拍卖的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等费用。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任何有关此拍卖物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四)本次竞买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或保证,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平台对拍卖标的的瑕疵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参与竞拍的竞买人请联系管理人进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二、竞拍标的物

(一)标的物名称:东莞市国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一批对外应收账款(账面金额合计12,463,475.61元)。

序号

类别

数量(项)

金额(元)

1

应收账款

20

3,665,252.55

2

其他应收款

6

6,517,828.86

3

预付账款

19

2,280,394.2

详见请参考附件:《应收账款清单》。

(二)起拍价:9970780.49元;保证金:997078元;增价幅度:10,000元及其整数倍。

(三)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以上标的合计账款中,部分应收款管理人已经发函催收,但收到部分公司回函表示不存在欠付款,部分应收账款有不存在的可能;部分账龄长达3-5年以上,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大部分应收账款无完整的合同资料,部分有发票等凭证资料,可能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2、拍卖标的物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相关的法定期间、已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

3、拍卖标的物债权可能存在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4、拍卖标的物债权的相关文件缺失原件,可能存在不完整、缺失、内容冲突等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

5、与拍卖标的物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第三方存在破产、解散、注销、撤销、关闭、吊销、歇业以及下落不明等情形,存在债务人或第三方无财产可清偿债权的风险;

6、拍卖标的物债权存在不能变更执行主体等风险。

7、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拍卖标的物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等风险。

 

三、咨询看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工作结束前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联系人:黄律师 020-62719654。 

 

四、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合法资金来源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二)竞价前,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代理人竞买的材料,代理人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录入淘宝后台后,方可代竞买人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如委托手续不全,则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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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优先购买权人

(一)截止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无人申报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公告后3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的,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一)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一)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二)竞价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标的物转让所涉及的双方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转让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印花税等)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包括应由出让方缴纳的税金及费用)。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国瓷公司、上拍机构索偿。

(三)根据淘宝网阿里资产破产处置最新规则,淘宝平台将向买受人收取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作为淘宝软件使用费,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以上费用是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行收取,由买受人全部承担并直接向淘宝支付,非管理人收取。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三)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7日内通过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拍卖成交尾款,支付成功后,尾款会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户名:东莞市国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心区支行,账号:528000013341536附言:国瓷应收账款拍卖尾款。若买受人未能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交纳拍卖尾款的,管理人不会进行催款通知且对逾期交纳拍卖尾款的行为视为悔拍,依法没收保证金并重新拍卖。 

(四)付清全部款项后,管理人仅向买受人提供收款收据,不开具发票。如需开具发票的,则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因此产生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五)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是悔拍行为。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有权重新组织竞价,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悔拍的买受人应向管理人补足差价及损失。

(六)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九、拍品交付

(一)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成交款并经管理人确认该款项到账后,根据管理人的通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处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逾期或者不配合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成交材料的,视为买受人悔约,成交款不予退还。

(二)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出具成交确认书以及收款收据,本次拍卖法院不出具成交确认裁定书或协助执行的民事裁定书及其他法律文书,管理人不负责标的物过户手续。

买受人凭借与管理人办理的《成交确认书》资料自行追讨,管理人不对应收款是否可以收回作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了解并承担。

 

十、风险提示

(一)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能否收回不作任何保证,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物的有效性、完整性、完好性,亦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售后服务。

(二)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无法联系、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吊销、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拍卖物存在已发现和尚未发现的瑕疵问题,由竞买人自行核查了解并承担,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承担投资风险。

(三)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后发生债权权益转让,如拍卖成交前发生债权回款,该款项归属于债权人,竞买人对此不持异议并愿意承担相应风险。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包含付清全款当日),标的物的所有者权益(包括权利和义务)转由买受人享有,标的物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一)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或其他相关权益有异议的,相关方应于本竞买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无异议并放弃相关权利。

(二)由于拍卖标的情况复杂,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买公告全部内容,竞买公告与竞买须知、信息采集表等文件均为本次拍卖活动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请理性参拍。

(三)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黄律师:020-62719654

参拍指南:雷小姐:139-2377-4214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东莞市国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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