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图贝节能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芬图贝节能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4-09-29 公 开 人:芬图贝节能科技(南通)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672次
  • 打印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于2024924日根据申请人芬图贝节能科技(南通)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芬图贝节能科技(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芬图贝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于2024925日指定江苏联嘉律师事务所为芬图贝公司破产管理人。本所接受指定后,立即组建清算组,组长:金志学,组员:秦卫华、戴海荣。现清算组依照法律规定,公告如下:

一:请芬图贝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20241025日止,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芬图贝公司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内向清算组交付财产。

三:芬图贝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

1、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

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3、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应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清算组通讯地址:江苏省如东县长江路301号上成中心1号楼七楼,江苏联嘉律师事务所;联系人:秦卫华,电话13186537815;戴海荣,电话15050645246

特此公告

                          

芬图贝节能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24929


附件

芬图贝节能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表.docx 下载
芬图贝节能科技(南通)有限公司指定管理人决定书.pdf 下载
芬图贝节能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pdf 下载
芬图贝节能科技(南通)有限公司裁定书.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