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万兰韵投资有限公司预重整 评估机构招募公告

上海博万兰韵投资有限公司预重整 评估机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23 公 开 人:上海博万兰韵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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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博万兰韵投资有限公司预重整案评估机构选聘公告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719日作出(2024)沪03破申838号预重整受理通知书,受理上海博万兰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万公司”)的预重整一案,并于2024719日确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为该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为在预重整程序中顺利开展对博万公司名下资产的评估工作,根据《上海破产法庭预重整案件办理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临时管理人决定向多家评估机构发出参与本案评估机构选聘的邀请。公告内容对各参选单位均同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选聘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

现临时管理人将选聘原则、条件等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概况

博万公司成立于201466日,注册资本35294.1176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青浦区沪青平公路136211G109室,通信地址为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8995315室,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室内外装潢。

博万公司主要资产系位于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899弄的兰韵文化中心,地处上海虹桥商务区核心区(徐泾镇蟠龙路8995号),总占地面积4.3万平米【产权证号:沪房地青字(2015)012938号】,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米。项目包括艺术商业MALL、体验式文艺街区、甲级办公、公交枢纽、地下商业、P+R停车场和供能中心,是一个功能业态复合的文化综合体。

博万公司的其他被诉、被执行情况等信息可由审计机构自行通过公开渠道查询。

二、评估服务范围

1.   对博万公司进行全面的资产评估及偿债能力分析,必要时包含其他专项评估;

2.   根据临时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及时就相关财产的有关问题提出专项报告;

3.   按照临时管理人或法院的要求出席债权人会议,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进行解释、说明;

4.   重整期间/重整执行期间资产变价处置前,如发生评估报告期限届满的,按照临时管理人要求重新出具评估报告;

5.   人民法院或者临时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参选主体资格

参选主体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公司预重整评估工作所需的专业服务能力;

2. 持有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且在企业破产或债务重组项目服务中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和良好的行业口碑;

3. 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行政处罚记录;

4. 与临时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5. 符合临时管理人提出的其他资格要求。

四、参选文件的编写

(一)参选单位应仔细阅读选聘文件的相关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起草和提交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参选文件相关内容的制定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三)参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参选单位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参选单位主体资格、执业人员数量、财务状况、职业责任险缴纳情况、获奖情况等);

2. 参选单位业务收入及行业协会综合评价排名;

3. 关于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以及近一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过监管部门、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行业自律组织等的惩戒和处分的声明。

4. 近期同类项目服务案例(需提供自20201月至今签署过的同类服务案例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及项目结算凭证等复印件);

5. 参选单位具有的预重整、重整、破产清算、债务重组工作经验(需提供参选单位参与过的破产案件及案件总资产量清单);

6. 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以及能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人员人数(需提供拟委派项目团队全部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 初步的服务方案/工作计划(明确说明出具评估报告的时间);

8. 报价方案;

9. 服务承诺;

10. 参选文件所需附件及资料,具体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参选单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的全部文件均需要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四)参选文件的反馈

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参选单位开展尽职调查,并要求参选单位对参选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解释或说明。

五、 参选文件的准备、提交与撤回

(一) 参选文件的提交

参选单位应最迟于202472917时前邮寄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临时管理人指定的邮箱地址(bwlyguanliren@163.com)提交参选文件。

临时管理人的联系方式为如下:

联系人:吴婉璐(15221520839)、朱思衡(13621905876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178

(二) 参选文件的撤回

1.在参选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前,参选单位可以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临时管理人;

2.参选单位撤回已递交参选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参选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三)竞争性磋商

临时管理人有权在选聘过程中与参选机构开展竞争性磋商并择优选择。

六、 遴选结果

临时管理人接收参选机构提交的参选文件后,将结合资质、工作经验及费用等综合考量,择优选取。最终临时管理人选定的参选机构为博万公司评估机构,临时管理人与其签订委托合同,未被聘用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函告。

上海博万兰韵投资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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