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恩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常熟恩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28 公 开 人:常熟恩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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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顾律师 联系方式: 17714054776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9-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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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恩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特别提示

1、本公告仅为常熟恩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推介及重整投资人预招募,不得视为要约或要约邀请,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可与临时管理人联系。

 2、投资人按照本招募公告的要求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投资意向书》、《重整投资方案》等材料的,《投资意向书》、《重整投资方案》等文件材料必须满足本招募公告要求的内容,否则造成投资人报名不成功、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无效的,由此造成的投资人损失需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公告内容

常熟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11日作出(2025)苏0581破申(预)146号决定书,决定对常熟恩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恩赛公司”)启动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5)苏0581破申(预)146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担任恩赛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为高效推进预重整工作,实现恩赛公司的资产价值最大化及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现临时管理人发布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

常熟恩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1329584742U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卞晖

住所

常熟市海虞镇海旺路9号

注册资本

500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

2015-04-20至2045-04-19

登记机关

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

从事医药、生物技术、生物制剂、医用检测试剂等产品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技术开发、自有技术转让、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物制剂及医药相关产品、化工产品、实验器材、电子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产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状态

在业

(二)股东信息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权利限制

GeneHarbor Holding Limited

3000

现金

60%

股权出质、股权冻结

盈茂生物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000

现金

40%

股权出质、

股权冻结

二、资产情况

(一)不动产

恩赛公司名下主要资产为位于常熟市海虞镇海旺路9号土地及房屋,权证号苏(2019)常熟市不动产权第8114578号,面积22522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用地,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使用期限:2066年3月2日,建设有9栋房屋,建筑面积13427.39平方米。设定有抵押权,抵押权人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昆山市创业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二)资质证书

恩赛公司名下有一项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320581329584742U001P,行业类别: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期限:2023-11-30至2028-11-29,主要污染物类别:废气、废水。

(三)其他资产

恩赛公司名下有一辆苏E73L6C的别克牌小型汽车。

具体资产情况以实际调查和接管的为准。

三、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3)拥有足够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投资,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履约能力证明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

4)拥有与债务人重整完成后的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经营能力和专业人才;

5)符合当地产业园项目准入政策,具有与恩赛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等同类行业从业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或自然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的牵头方及在将联合体视为一个整体时应符合前述第1、2、3项条件,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承诺承担按份或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参与投资报名的联合体的主体需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2.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的投资意向书一式一份。

 投资意向书内容至少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工商信息及股东信息)、主营业务介绍、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概况、对债务人投资后的经营规划介绍、报名人联系方式、承诺并遵守招募公告的内容和程序等信息。如投资人是自然人的,需说明参与投资的资金来源。

 2)投资人为企业的意向书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有自然人签字;

 3)投资人为企业的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为投资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5)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至2025年9月30日下午17:00时止(逾期提交报名材料的临时管理人不再接受);

2)报名地址:常熟市黄河路12号国际贸易中心A幢2楼。

(二)报名资格审查

  1、临时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投资意向书进行资格审查(投资意向书等报名材料应包括管理人要求的内容)。

 2、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材料准确、齐全的,投资人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在临时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向临时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一式一份,并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向临时管理人交纳尽调保证金10万元。投资人提交临时管理人要求的材料并按时缴纳尽调保证金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若投资人未按期交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投资人放弃报名。

 3、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开展尽职调查,临时管理人配合提供相关手续、材料。

 4、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未履行《保密承诺函》的内容,缴纳的尽调保证金10万元不予退还。

(三)《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和审查

1、意向投资人根据尽职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如决定不参与后续投资的则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的申请书,由临时管理人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如决定继续参与后续投资的,应在2025年10月10日12:00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因后续遴选阶段提交正式《重整投资方案》而对原投资方案进行优化的除外)以及意向投资人股东会等有权决策机构出具的同意本次重整投资的决策文件。

《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至少应包括重整投资方式、重整投资金额(包括期限、付款方式等)、纳入重整投资对价范围内的资产、债务人经营方案、履约承诺和履约保障、投资人送达信息等内容。

2、临时管理人对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临时管理人向投资人发出《重整投资人入围通知书》。

(四)《重整投资方案》评审

1、临时管理人在债权人的监督下,有权结合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中的重整投资金额、纳入重整投资对价范围的资产、付款期限、付款方式、债务人经营方案、履约承诺和履约保障等要素拟定《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并确定投资人应缴纳的意向保证金金额(尽调保证金可冲抵部分意向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在收到临时管理人拟定的《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以及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的相关书面通知后,决定不参与后续投资的则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的申请书,由临时管理人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决定继续参与投资的,应按照临时管理人要求书面确认《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即投资人需书面承诺认可并遵守《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并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按时缴纳意向保证金。投资人只有在书面确认《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并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按时缴纳意向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与后续的投资人遴选,否则其后续正式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无效。意向投资人在书面确认《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并缴纳意向保证金后,应按照《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正式的《重整投资方案》,并由管理人按照《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最终确定恩赛公司的正式重整投资人。本次提交的正式的《重整投资方案》条件不得劣于第一次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在书面确认《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并缴纳意向保证金后,但最终未按照《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的要求(包括未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不符合《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的要求)向管理人提交正式的《重整投资方案》的,投资人缴纳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具体以签署的《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确认函约定的为准)。

2、最终确定的正式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接到管理人通知后,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签订《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以及《重整投资协议》,未按管理人通知的期限签订《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以及《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放弃重整投资人资格,已缴纳的意向保证金不退。《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重整投资人应按照管理人要求交纳重整履约保证金或提供符合管理人认可的同等金额的不附加任何条件的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具体保证金金额、保函金额、支付时间以管理人后续书面通知确定的为准)。履约保证金可冲抵最后一笔重整投资金额,前期已交纳的意向保证金可转为重整履约保证金,未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者提供的银行履约保函不符合管理人要求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视为放弃投资人资格、管理人有权解除《重整投资协议》。

3、其他未被确定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由临时管理人无息退还意向保证金。

4、临时管理人有权视入围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情况以及意向投资人的意愿情况,决定是否确定备选重整投资人,并办理备选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恩赛公司系被法院决定预重整,目前尚未被法院裁定进行重整,因此本招募公告系投资人预招募。如恩赛公司最终被法院裁定进行重整的,在本阶段的招募效力延续至重整期间,如恩赛公司最终未被法院裁定进行重整而宣告破产的,则本招募程序不再进行。

2、若法院最终未裁定恩赛公司进行重整,或者法院裁定恩赛公司进行重整但未裁定认可恩赛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等非因投资人原因导致无法重整的,投资人可向临时管理人/管理人申请无息退还尽调保证金、意向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除此之外,由于重整投资人未按照重整投资协议或者重整计划提供偿债资金或者未履行其他重整投资人义务的,重整履约保证金和已付重整投资款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具体以重整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确认函、重整投资协议等文件约定的为准)。

3、重整投资人通过重整投资获得恩赛公司的全部股权,该股权对应的资产为恩赛公司的“除外资产”以外的全部资产,具体包括:不动产、车辆、设施设备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股权(如有)、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商誉等。

“除外资产”指债务人的账面现金、存款以及截止管理人与重整投资人就债务人办理交接之日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包括因履行担保责任而享有的追偿权)、预付款等流动资产,上述资产暂不纳入重整投资对价范围内资产,后续管理人将根据“除外资产”的具体金额、回收可能、回收成本等情况综合制定处置方式(包括与重整投资人协商纳入重整投资对价或依法由管理人另行处置等)。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恩赛公司预重整程序的进展,调整纳入重整投资对价范围内资产以及“除外资产”的范围。

4、本招募公告中所列恩赛公司的基本情况,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代表临时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意向投资人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5、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恩赛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预重整工作需要适当延长招募期限(包括投资人报名时间及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时间)、重整投资人的遴选方式、或招募公告的其他内容。意向投资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临时管理人承担任何责任。

6、本公告未尽事宜,如招募期限延长、调整或者撤回招募公告、遴选规则的公布等以临时管理人最终通知为准,如由此对意向投资人造成影响的,临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公告与管理人拟定的《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不一致的,以《重整投资人遴选方案》为准。

8、临时管理人采取公开方式发布招募公告,并接受各方监督。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人士参与恩赛公司项目投资。

9、临时管理人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沈律师15895625106  顾律师17714054776

联系地址:常熟市黄河路12号国际贸易中心A幢2楼

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方人士参与恩赛公司项目投资。

 

               常熟恩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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