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绿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意向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屯昌绿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意向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10-20 公 开 人:屯昌绿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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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0-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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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鹭菲绿岛酒店发展有限公司、屯昌美岭置业有限公司、屯昌绿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

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兹有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一中院”)于2025年07 月15日作出(2025)琼96破申11号、(2025)琼96破申12号、(2025)琼96破申13号决定书,受理申请人北京晟晖永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屯昌鹭菲绿岛酒店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鹭菲公司”)、屯昌美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岭公司”)、屯昌绿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岭公司”)的预重整申请,并于2025年8月13日指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海南分所担任屯昌鹭菲绿岛酒店发展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屯昌绿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屯昌美岭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管理人”)。为维护鹭菲公司、美岭公司、绿岭公司的资产价值、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最大限度地保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充分实现资产价值提升,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意向投资人。具体招募事宜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信息

12013年12月9日屯昌鹭菲绿岛酒店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鹭菲酒店公司)注册成立,由海南中城建南药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林源投资有限公司2个股东发起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海南省屯昌县政府大楼8021室,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旅游项目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及港口码头项目投资,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的销售,建筑设备的租赁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 2018年2月5日,海南林源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0%股份转让给海南中城建南药开发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7月15日,鹭菲酒店公司由海南中城建南药开发有限公司全资持股100%。

2)2013年12月9日屯昌绿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岭公司)注册成立,由海南中城建南药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林源投资有限公司2个股东发起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海南省屯昌县政府大楼8021室,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旅游项目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及港口码头项目投资,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的销售,建筑设备的租赁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 2018年2月5日,海南林源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0%股份转让给海南中城建南药开发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7月15日,鹭菲酒店公司由海南中城建南药开发有限公司全资持股100%。

3)2013年12月12日屯昌美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岭公司)注册成立,由海南中城建南药开发有限公司、海南林源投资有限公司2个股东发起设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海南省屯昌县政府大楼8021室,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旅游项目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及港口码头项目投资,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的销售,建筑设备的租赁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 2018年2月5日,海南林源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0%股份转让给海南中城建南药开发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7月15日,鹭菲酒店公司由海南中城建南药开发有限公司全资持股100%。

(二)主要资产状况

海南中城建南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在海南省屯昌县计划开发海南屯昌县颐康山水项目,面积合计375亩,共分为6个地块,分别登记在鹭菲公司、美岭公司、绿岭公司名下项目土地位于屯昌县城西北侧,坐落在屯城镇雨水岭生态公园,距离县城仅3公里,紧挨S303省道,经屯昌互通可接入中线高速,处于海口1小时旅游圈内,交通便利,区位条件优越。项目土地紧挨西侧雨水岭生态公园并被深田水库所环绕,公园山林茂密。周边配套设施齐全,包括学校、医院菜市场等,为周边居民和旅居游客提供了便利的生活条件

项目定位为海南原生态山、湖景观资源大盘,项目总体规划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包括1座度假酒店、4个别墅小区及商业,含酒店3.3万平方米、商业2.9万平米、住宅10万平方米。该项目6块土地均于2015年8月31日,全部取得土地证,其中,住宿餐饮用地1块,面积为57.49亩,终止日期2053/12/26;商服用地1块,面积44.1亩,终止日期2053/12/26;城镇住宅用地4块合计273.68亩,终止日期2083/12/26。

土地权属登记及地上建筑物情况见下表:

序号

土地证号

面积(平米)

性质

备注

终止日期

1

屯国用(2015)第13-00090号

50063

出让

城镇住宅用地

2053-12-26

2

屯国用(2015)第13-00091号

38329

出让

住宿餐饮用地

2083-12-26

3

屯国用(2015)第13-00092号

15910

出让

城镇住宅用地

2083-12-26

4

屯国用(2015)第13-00093号

46667

出让

城镇住宅用地

2083-12-26

5

屯国用(2015)第13-00088号

69823

出让

城镇住宅用地

2083-12-26

6

屯国用(2015)第13-00089号

29410

出让

商服用地

2053-12-26

地上建筑物情况说明:

1.屯国用(2015)第13-00090号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面积50,063平方米,该地块规划建设“美信-颐康山水-怡健苑(一期)(1#会所,1#楼-23#楼)”项目,现项目已停工,地上留存14栋洋房的主体框架结构,建设完成度地基、一层至三层不等。

2.屯国用(2015)第13-00091号土地用途为住宅餐饮用地,面积38,329平方米,该地块规划建设“鹭菲绿岛酒店”项目,现项目已停工,酒店主体结构已完成。

3.其他地块尚未动工开发。

权利限制情况:

上述六宗土地已设定抵押,有查封。

 

项目地块分布详见招募公告

 

项目地上建筑物详见招募公告

 

特别说明:本项目仅取得上述六宗土地,部分土地之间不相邻。如项目后续开发建设需占有使用周边土地,由投资人后续自行处理和协调。

(三)已知债务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共有24名债权人向鹭菲公司管理人申报28笔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额约为1,979,551,692.99经管理人审查确认的债权总额1,192,019,754.17元,管理人未完成审查确认工作的债权775,622,993.14元。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共有9名债权人向绿岭公司管理人申报11笔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额约为1,839,271,301.93元。经管理人审查确认的债权总额1,154,257,587.58,管理人未完成审查确认工作的债权673,451,478.68元。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共有9名债权人向美岭公司管理人申报11笔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额约为1,813,675,550.79元。经管理人审查确认的债权总额1,127,006,396.17,管理人未完成审查确认工作的债权673,451,478.68元。

应注意:

1. 已申报金额中,有约17.6亿元同时向三家公司申报,该部分债权经确认后,将由这三家公司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2. 对外负债金额应以债权人会议核查且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金额为准。

 二、重整意向投资人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有意向参与鹭菲公司、美岭公司、绿岭公司预重整的意向投资人(以下简称意向投资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没有被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

(二)意向投资人应具有充足的资金实力,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三)意向投资人应具备资源整合优势,可盘活项目,改善区域环境,提升小业主居住品质。

)同等条件下具有房地产开发、康养、文旅产业资源和开发经验者优先。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可联合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各联合意向投资人中需至少一名意向投资人能够满足上述全部条件

)意向投资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并向管理人缴纳保证金500万元管理人账户另行通知    保证金缴纳的最迟时间为20251031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投资意向书需包含参与预重整的明确意思表示、初步投资报价核心要素,并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

2.意向投资人的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股权结构、股东情况,参与房地产开发等项目的介绍(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3.投资方案,包括资金来源方案、项目重整方案(债权清偿方案、后续经营方案等)

4.意向投资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

5.意向投资人须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显示其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若意向投资人成立未满一年,可提供控股股东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6.意向投资人及其实控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证明没有被列入失信名单和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7.意向投资人为企业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受托人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等,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委托。

8.《保密承诺书》,范本可向管理人联系人索取,并在提交《投资意向书》前签订。

9.管理人认为需要补充提交的其他材料。

参选文件最迟应于20251031管理人提交

管理人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国瑞大厦西塔9楼,联系人潘女士,联系方式:15109807027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自然人报名的应签署本人姓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四、招募流程声明事项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为原则,现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但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20251020日起进行招募公告。截止报名时间为20251031,截至当日,提交参选文件并完成保证金缴纳的意向投资人视为报名成功,可参与重整投资人的备选及确定。    2.意向投资人提交的参选文件应真实、完整,公告相关内容的解释权在管理人,管理人可以根据提交的文件,确定意向投资人是否为合适的潜在投资方。    3.提交参选文件及缴纳保证金之前,意向投资人可在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索取鹭菲公司、美岭公司、绿岭公司的相关资料,并自行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需要管理人配合的需提前1日通知,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配合。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对管理人提供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等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报经法院同意后有权没收报名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重整投资人的遴选资格。    需要说明的是,参选人决定参与重整投资前应对鹭菲公司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理解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重整投资人在提供重整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一旦提交重整报名材料即视为对本次遴选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4.管理人将在报名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与初步审查合格的意向投资人联系,并进行磋商。如仅有一家意向投资人报名的,且符合本公告要求的重整投资人条件的,管理人将根据其提交的资质文件以及重整投资方案情况决定是否确定其为重整投资人,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意向投资人报名的,经管理人审核及向法院汇报后,经过评选程序,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方。    5.如有意向投资人存在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情形,管理人有权认定其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6.重整投资人应在重整、重整期间积极配合管理人工作,确定重整方案、重整计划草案等,并履行重整投资人的其他应尽职责否则管理人有权向重整投资人追究相应责任。    7.如出现影响债务人预重整的重大事项或经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撤回或增加招募计划,不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五、预重整草案的制作和表决

预重整投资人确定后,预重整投资人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相关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将按本招募公告与预重整投资文件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决议。如债权人会议部分债权组对部分事项提出异议,管理人将征求预重整投资人和其他债权组意见并征得同意后对相关事项做进一步修改,并将修改后的预重整计划草案再次提交债权人会议决议。如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由管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六、保证金使用说明    l.意向投资人如未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在公布相应的评选结果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参选保证金。    2.意向投资人如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其缴纳的参选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投资款。重整投资人应在自收到管理人通知之日起十日内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因重整投资人原因未签订的,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3.如管理人中止、撤回招募计划的,管理人将向意向投资人、重整投资人无息退还保证金。    4.如重整计划草案最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或者未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管理人向重整投资人无息退还其所交纳的重整投资款及保证金等款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屯昌鹭菲绿岛酒店发展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屯昌绿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屯昌美岭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五十月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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