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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08-11 公 开 人:广盛华侨(大亚湾)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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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粤13破35- 1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惠州赛金旅游管理有限公司、辽宁赛拉旅游文化传播中心的申请于2025年7月24日裁定受理广盛华侨(大亚湾) 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7月24日指定清算组为广盛华侨(大亚湾)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广盛华侨(大亚湾)投资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年9月15日前,向广盛华侨(大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金石一路9号腾盛大厦A902房,申报债权联系方式:韦律师1892733469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广盛华侨(大亚湾)投资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广盛华侨(大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年9月29日上午9:30在本院(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41号)第四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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