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北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托管机构的公告

浙江广厦北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选聘托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0-01 公 开 人:浙江广厦北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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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北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选聘托管机构的公告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4日作出(2024)川0726破申2、3、5、6、7、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母建中等人对浙江广厦北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川水电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2024年7月21日作出(2024)川0726破3号决定书,指定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联合担任北川水电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确保北川水电所属水电站在破产程序期间安全运营,保持债务人核心资产保值增值,顺利、高效、有序推进破产程序,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决定公开选聘托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及所属水电站基本情况

北川水电成立于2003年7月22日,注册资本179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梓梁路4号,公司营业范围:水电资源开发;电力生产;供水服务;五金、机电、化工、建材销售;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购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北川水电在北川羌族自治县境内的涪江支流通口河上游段建设百草河流域白羊、干松坝、小坝、开坪四个梯级水电站,2006年10月开工建设,设计总装机12.4万千瓦。其中:一级白羊电站位于松潘县境内,装机3万千瓦,正在建设中;二级干松坝电站位于松潘、北川县境内,装机容量3.4万千瓦,于2016年1月29日投产发电;三级小坝电站位于北川县境内,装机容量4万千瓦,于2017年8月2日投产;四级开坪电站位于北川县羌族自治县境内,装机容量2万千瓦,于2014年11月17日投产。二、三、四电站均并入国网发电销售。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对北川水电进行日常经营管理,确保电站安全稳定运行以及高效生产,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站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及管理,售电方式及安排,员工聘请及管理,对外经营联络,预算制定,接受相关政府安全生产部门监管并按相关要求实施,对干松坝、小坝、开坪电站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2.对北川水电所属水电站现状进行综合评价并提供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水电站修建时报批报规资料的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评价,以及对前述资料及是否符合政府部门、行业部门相关最新政策要求进行评价;对水电站流域的地质结构、水资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并结合目前地质、气候的情况及变化,水电站是否符合经营运行标准进行评价;对水电站工程设计及施工质量进行评价;对水电站安全性进行评价,提出水电站防洪、泄洪、清污、结构安全、抗震性能、渗流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对电站机电设备状况进行评价。

3.为水电站报批报建材料符合当前政府部门、行业部门最新政策要求提出整改意见或补充措施;针对水电站防洪、泄洪、清污、结构安全、抗震性能、渗流等安全隐患消除提出整改意见;对水电站机电维修提出方案(维修范围、维修费用、维修程序、维修紧迫性以及建议维修机构等);对水电站满足安全运营的其他条件提出整改意见。

4.破产期间向管理人就北川水电所属水电站运营汇报,包括但不限于:对日常运营过程中的经营行为、经营决策的合理性、经济性汇报并给出书面意见;另安排专人定期对水电站进行巡查,就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管理人并提出书面解决方案;对水电站运营支出提出建议并报管理人审核。汇报分为定期汇报和临时汇报。定期汇报为每日17:00后对当天开展的工作进行汇报,在遇到紧急重大事项时,可随时向管理人报告。

5.托管期限为债务人破产清算/重整期间,暂定为一年,一年期满后如需继续托管的,则通过补充协议确定后续事项,协议条件原则上不予调整。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托管。

三、参选条件

1.参选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债务人水电站托管服务工作所需的服务能力。

2.参选机构具有20219月30日以来成功运营、管理2个及以上水电站(单个水电站装机规模不2千瓦)经验,包括自营或接受他人委托经营管理,具有发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如参选机构具有水电相关业务的资质,包括但不限于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水利或电力工程设计、水资源论证、水利或电力工程施工等,可优先考虑;

3.参选机构拥有胜任托管各项工作的专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水电企业管理人员、水电相关技术人员等。

4.参选机构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或其他相关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作出正当履行托管职务的利害关系。

5.参选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三年内未因执业、经营中断或重大过失等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人民法院或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且不得进入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的失信人名单。

四、参选文件

参选机构应在报名期限届满前向管理人递交如下参选文件:

1. 参与北川水电破产案水电站托管工作的意向书;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无处罚处分证明材料等;

3.托管服务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参选机构基本情况、参选机构资质证书及业绩材料、项目团队人员组成及人员资格证书、本项目的经营管理计划和安排等;

4.报价函,本项目报价为含税包干总价报价;

5.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对良好资信、无不良记录、无利害关系承诺以及承诺不实愿意接受处罚等内容;

6.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参选机构指定联系方式(含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书面文件。

特别提示:参选文件一式伍份;参选文件应按前述顺序、要求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五、报名方式和期限

1.报名期限2024101817:00前(期限拟定为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参选文件方式,若邮寄递交,以邮件签收之日为递交参选文件之日。

3.参选咨询及参选文件接收: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先生 18123260179,张女士 15008178160;

联系地址: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梓梁街1号

六、评选方式

管理人组成评选小组从资质、报价、人员配备、方案、经验、业绩等方面对参选机构进行综合评选并择优选定。

七、费用及支付

本项目的委托人为浙江广厦北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费用支付责任主体为浙江广厦北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托管费用列为破产费用,经管理人报法院后由债务人按约支付。

八、注意事项

1.管理人将向中选机构发出《中选通知书》,已报名但未中选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2.中选机构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按《中选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同管理人签订合同。如中选机构未按本公告要求签订合同的,管理人有权要求中选机构按照报价的20%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参选机构递交参选文件即为要约。中选机构的参选文件及其相应承诺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选机构的具体工作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委托合同为准。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共同参选。

5.在参选文件中参选机构应明确是否将参与后期北川水电重整投资人的招募。

6.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北川水电管理人。

浙江广厦北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01


浙江广厦北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开选聘托管机构的评选规则

为确保北川水电托管机构选聘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管理人特制定以下评选规则。

一、参选机构资格审查

评判参选机构是否符合管理人发布之公告第三项规定的参选条件,不符合参选条件的,不进入下一轮评选;符合参选条件的,进入下一轮综合比选。

二、综合比选评分标准

管理人组成评选小组从参选机构的资质、报价、人员配备、方案、业绩等方面对参选机构进行综合评定,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选机构。

综合比选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评分项

分值

评分细则

1

报价

40

计分方法:假设参选单位的报价结果分别为B1、B2、B3……Bn,则报价的平均数C=[B1+B2+B3+……+Bn]÷n;参选单位n的报价高于C,则得分=40×{1-(Bn-C)÷C};如参选单位n的报价低于C,则得分=40×{1-(∣Bn-C∣)÷C÷2}(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

工作方案

20

工作方案要求:系统、全面、完整、合理、操作性强、针对性强、重点突出,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完善工作流程含工作交接和工作计划科学、人员分工合理

评审人员根据工作方案以上各方面要求20分制进行综合评分

4

人员配备

15

1.人员配备体系结构完善,得5分;

2.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电力公司高级工程师或同等资质/职称的,得5分;

3.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常驻北川的工作团5以上的,得2分;低于5人的,不得分。

4.团队成员具有水利/电力相关资质证书的,每1人得1分,最高得3相同资质不重复计分

5

业绩

15

1.近三年有托管水电站业绩,或者自主经营水电站的,每1个业绩得2分,最高10分。

2.以上业绩系针对绵阳、广元、阿坝地区水电站或对绵阳、广元、阿坝地区运行/管理的电站,每1个业绩额外再得1分,最高5分。

6

公司资质

10

1.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资质业务涵盖水利水电),甲级资质得4分;乙级资质得3分;丙级资质得2分。

2.除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外,具有水电相关业务的资质,每一个得一分,最高得6分。

 

 

浙江广厦北川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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