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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08-28 公 开 人:沛县宏洋蚯蚓养殖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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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根据李沛的申请于2024年5月29日裁定受理沛县  宏洋蚯蚓养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7月15   日指定江苏智临律师事务所为沛县宏洋蚯蚓养殖有限公司  管理人。沛县宏洋蚯蚓养殖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8  25日前向沛县宏洋蚯蚓养殖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园B2-4 层东侧(智  临沛县律所),联系人:魏然,联系电话:13852125659,   联系人:蒋丽莎,联系电话:19961998500】申报债权。未  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  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  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 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  利。沛县宏洋蚯蚓养殖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  当向沛县宏洋蚯蚓养殖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

产。

本院定于2024年9月3日下午14:20在本院(江苏省  徐州市沛县沛公路4号)审判楼三楼中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  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  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  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


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 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本案适用简化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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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洋蚯蚓-破申9号法律文书_9-10.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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