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佰嘉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分配细则

重庆佰嘉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分配细则

公开时间:2024-11-26 公 开 人:重庆佰嘉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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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佰嘉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破产财产分配细则

重庆佰嘉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415日作出(2024)渝05破申183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重庆佰嘉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佰嘉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416日作出(2024)渝05111号决定,指定北京市尚公(重庆)律师事务所为重庆佰嘉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何静休为管理人负责人。在人民法院的指导以及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下,管理人依法履行职务。根据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重庆佰嘉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进行破产财产分配,相应具体分配细则如下:

一、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

经管理人接管与调查,佰嘉公司主要财产为银行存款,其中管理人可实际支取的银行存款余额为2689.51元,目前已转入管理人账户。因此,佰嘉公司本次破产财产分配的可分配财产总值为2689.51元。详情如下:                                  单位:

财产类别

管理、变价方式

本次分配金额

备注

银行存款

划转

2689.51

 

总计

/

2689.51

/

二、参加本次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额

对于债权人、债务人未提出异议的债权,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裁定确认27笔无异议债权,无异议债权总额39,155102.86元。其中,职工债权13笔,债权金额14532.84;税收债权1笔,债权金额1,204,118.57元;普通债权10笔,债权金额37,759,304.89元;劣后债权3笔,债权金额177,146.56元。

三、 破产财产的分配

(一)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1.破产费用明细

序号

类目

金额(元)

备注

1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

2693.1

刻章费、邮递费、差旅费

总计

2693.1

/

因现有破产财产已不足以完全清偿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未能清偿部分,由管理人申请破产费用援助资金。

2.共益债务明细

本案暂未产生共益债务。

(二)职工债权

本案职工债权13笔,债权金额14532.84,本次分配可供本顺位债权分配的破产财产为0元,职工债权清偿率约为0

(三)税收债权

本案税收债权1笔,债权金额1,204,118.57元,本次分配可供本顺位债权分配的破产财产为0元,税收债权清偿率约为0

(四)普通债权

本案普通债权10笔,债权金额37,759,304.89元,可供本顺位债权分配的破产财产为0元,普通债权清偿率余约为0

(五)劣后债权

本案劣后债权3笔,债权金额177,146.56元,可供本顺位债权分配的破产财产为0元,普通债权清偿率约为0

具体的债权清偿金额详见《重庆佰嘉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分配明细表》。

四、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法

(一)分配方式

管理人自本细则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示5日后,以货币方式将应分配额根据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支付。若债权人提供的账户信息有变动的,应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管理人,否则导致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尚未向管理人提供正确收款银行账户信息的债权人,也应当及时向管理人提供正确收款银行账户,否则管理人将无法分配,债权人也将无法受领。

(二)分配提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二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应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三)协助司法执行

经人民法院裁定或要求执行查封、冻结、提取、划扣的分配权益,管理人不予分配,依法处置。

五、其他说明事项

如后续进行追加分配或再次分配的,仍由管理人根据《重庆佰嘉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中的破产财产分配原则制定分配细则后依法分配。

管理人联系方式:蔡老师,电话18996751553

附件:《重庆佰嘉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分配明细表》。

                     重庆佰嘉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41126

重庆佰嘉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分配明细表

序号

债权人名称/姓名

债权金额(元)

债权性质

本次分配      金额(元)

累计清偿率

1

李荣树

1,084.16

职工债权

0.00

0%

2

陈静

1,084.16

职工债权

0.00

0%

3

何秋伦

1,162.44

职工债权

0.00

0%

4

万友芳

1,084.16

职工债权

0.00

0%

5

黄勇

1,084.16

职工债权

0.00

0%

6

陈毅

1,084.16

职工债权

0.00

0%

7

罗荣龙

1,084.16

职工债权

0.00

0%

8

张森林

1,084.16

职工债权

0.00

0%

9

陈奇

1,162.44

职工债权

0.00

0%

10

罗先武

849.32

职工债权

0.00

0%

11

于红

289.60

职工债权

0.00

0%

12

张宇

2,708.88

职工债权

0.00

0%

13

王朝富

771.04

职工债权

0.00

0%

14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荣昌区税务局

1,204,118.57

税收债权

0.00

0%

15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荣昌区税务局

909,583.65

普通债权

0.00

0%

16

成都佳饰家装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59,881.17

普通债权

0.00

0%

17

重庆市仁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8,136,116.40

普通债权

0.00

0%

18

乐山市市中区徐进木材加工厂

73,518.32

普通债权

0.00

0%

19

王智

4,517,854.00

普通债权

0.00

0%

20

乐山市旭腾木业有限公司

61,593.00

普通债权

0.00

0%

21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9,917.06

普通债权

0.00

0%

22

武汉融众博瑞实业有限公司

23,093,152.19

普通债权

0.00

0%

23

李贞全

70,000.00

普通债权

0.00

0%

24

秦志荣

427,689.10

普通债权

0.00

0%

25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荣昌区税务局

909583.65

劣后债权

0.00

0%

26

李贞全

10,000.00

劣后债权

0.00

0%

27

秦志荣

76,972.90

劣后债权

0.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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