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制度

印章管理制度

公开时间:2024-04-10 公 开 人:江西海涵塑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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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海涵塑业有限公司破产案

管理人印章管理制度

 

                                              2024)海涵破管第5

 

为维护管理人印章使用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保障管理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管理人的工作顺利开展,现对管理人各类印章的管理和使用作如下规定:

ー、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管理人公章、管理人负责人名章;破产企业的公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合同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

二、管理人指定一人专门负责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该人对上述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向管理人负责人负责。

三、设置《用印登记表》,印章的使用采取审批、登记制度。

四、因工作需要,印章保管人员更换时,须对《用印登记表》进行交接。

五、对加盖的文件,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多页的文件除在落处盖章外,还必须加盖骑缝章,骑缝章必须覆盖文件的所有业边。

六、管理印章的人必须留存用印文件的副本,以供查对和档案管理。经办人根据工作需要留存用印文件的正副本。

七、已盖公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须交回印章保管人员销毁登记。

 

江西竹鄉律师事务所

202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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