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聚鑫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宣告破产终结破产清算程序公告及裁定

沛县聚鑫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宣告破产终结破产清算程序公告及裁定

公开时间:2024-09-12 公 开 人:沛县聚鑫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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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省 沛 县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苏 0322 破 7 号之一 

2024 年 6 月 18 日,本院根据沛县心安门窗加工厂的申请裁定 受理沛县聚鑫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沛县聚 鑫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沛 县聚鑫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无重整、 和解的可能,符合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的条件。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 定,本院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裁定宣告沛县聚鑫不锈钢制品有限 公司破产并终结沛县聚鑫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 ○ 二 四 年 八 月 三 十 日

附件

(2024)苏0322破7号+裁定书(宣告债务人破产并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用)(已签章版)(1).pdf 下载
(2024)苏0322破7号之一+公告(宣告债务人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用)(已签章版)(1).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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