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0-11-30 公 开 人: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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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晋中中院)根据债权人河南省豫煤矿机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0925日裁定受理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永泰能源管理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集债权人会议并表决有关事项。网上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与现场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规定,晋中中院定于20201216上午9:00,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永泰能源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本次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20201216日之前可根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12368平台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通过电脑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息网http://pccz.court.gov.cn),点击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首页右下角会议浮动框中的进入测试,进行会议测试后,查看会议相关文档;或者通过手机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债权人会议,登录进行测试,并于20201216日上午9:00准时参加会议。

 本次债权人会议采用线下纸质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债权人可以自行选择投票方式,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选择线下纸质投票的债权人应当在20201214日下午16:00前(以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将纸质表决票送达管理人,选择网络投票的债权人请于20201216日上午9:00登陆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投票。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附件《关于召开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网上参会须知》《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网上参会操作手册》。

 债权人邮寄或现场送达表决票的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汇通北路213号国家电网旁;联系人:张泽雨、单耀辉;联系电话:1813540591318135405915

 如有任何问题可随时与管理人或者运维联系,管理人联系方式:1813540591318135405915;运维联系方式:400-810-1866,按语音提示选择3再选择3

 

 特别说明:完成测试后,请债权人务必在会议当日即20201216日上午9:00前再次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通过网络方式参加永泰能源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11月30日

附件

1、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pdf 下载
3、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网上参会操作手册.pdf 下载
2、关于召开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网上参会须知.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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