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树林地产继续履行合同的公告

关于红树林地产继续履行合同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20 公 开 人:三亚红树林旅游文化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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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红树林破管字第51

 

2024613日,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亚中院”)作出(2024)琼02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三亚红树林旅游文化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树林地产”)进行破产重整,并于2024822日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红树林地产的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依法履职,积极开展工作,接管了红树林地产的业务合同并进行了梳理。根据管理人掌握的情况,红树林地产与若干建设施工方签署有《三亚湾红树林度假世界67#楼车行道、人行道及拱廊架改造工程施工合同》、《三亚湾红树林度假世界“一千零一夜”商亭精装改造工程(一期,一标段)施工合同》、《三亚湾红树林度假世界“一千零一夜”商亭精装改造工程(一期,二标段)施工合同》、《三亚湾红树林度假世界“一千零一夜”新增业态无线AP、综合布线、监控系统等以弱电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共计4份合同尚在有效期内且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具体详见本公告后附的《红树林地产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的合同(协议)清单》)。

现三亚中院已裁定红树林地产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管理人经报请三亚中院批准,决定红树林地产继续营业并且继续履行上述4份合同。

除上述合同外,红树林地产仍涉及《不动产收购合同》、《回购暨租赁协议》、《委托经营合作协议》等重大、复杂协议,管理人将积极与协议相对方进行磋商,并就合同执行事宜进行研究与讨论。

若红树林旅业的合同相对方对其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情况存在疑问的,可以随时致电管理人进行查询,管理人联系人:陈 凌,181 1637 2739 张畅,176 2171 4640

 

 

 

特此公告

 

三亚红树林旅游文化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1119

 


附件

51-关于三亚红树林旅游文化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的公告ABL241118.pdf 下载
红树林地产继续履行合同清单.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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