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更优投资人报名情况的 公示

关于遴选更优投资人报名情况的 公示

公开时间:2025-08-29 公 开 人:涟水鑫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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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19日,涟水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826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涟水鑫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鼎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同日作出(2019)苏08263号决定书,指定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2020521日,贵院作出(2019)苏0826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批准鑫鼎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鑫鼎公司重整程序。

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在重整经纪人主持下,因考古、房地产经济下行等原因,导致重整计划执行陷入僵局。截至目前项目A区南侧的4号楼仍未开始施工,强电、管网、三网、绿化等配套设施还未完成设计及施工。

为了避免立即宣告破产导致不可逆的不利后果,切实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管理人于202543日在《淮安日报》及“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告招募重整投资人。在招募公告确定的期限内,自然人马某提交报名手续和2000万元保证金,无其他应征人。之后管理人已与马某就垫资续建等事项的商业条件开展多轮谈判形成初步共识。

此后,因债务人及部分债权人提出异议,为了排除利益输送嫌疑,争取更优报价条件,最大限度给债权人及其推荐的意向人以公平竞争机会,经合议庭批准,在征询债权人和债务人意见并征求马某意愿后,管理人决定面向全社会再次招商,邀请有实力的投资人以公布的核心商业条件为基础,在施工周期、垫资规模、结算周期、抵房价格、债务清偿等方面提出更加有利于全体债权人的竞争条件。

2025816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遴选更优投资人公告,载明意向投资人需满足的资格条件,需缴纳保证金300万元,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82616时。但在招募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无应征人提交报名手续及缴纳300万元保证金。

现管理人特就本次遴选更优投资人的报名情况进行公示。对于前次招募中自然人马某缴纳的2000万元保证金,管理人将安排予以退还。对管理人退还该2000万元保证金有异议的,请在本公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意见,逾期没有提交的,管理人视为无异议,将安排予以退还。

 

涟水鑫鼎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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