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11-26 公 开 人:福州开发区正泰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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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1日作出(2025)闽0105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福州开发区正泰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8月19日作出(2025)闽0105破8号决定书,指定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担任管理人。

正泰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一债会”)于2025年11月11日上午9时10分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一债会对《债权人会议议事与表决规则》《关于聘用审计、评估机构的方案》《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五项议案进行了表决。一债会采用线上方式进行表决另有3家债权人经法院许可采用书面形式表决。

管理人在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的监督下,对会议表决情况进行统计,表决结果统计如下:

《债权人会议议事与表决规则》的表决情况为:持同意意见的债权人共32户,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总人数40户的80.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总额的88.35%。

《关于聘用审计、评估机构的方案》的表决情况为:持同意意见的债权人共31户,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总人数40户的77.5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总额的61.64%。

《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表决情况为:持同意意见的债权人共30户,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总人数40户的75.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总额的60.96%

《财产变价方案》的表决情况为:持同意意见的债权人共28户,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总人数40户的70.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总额的67.82%。

《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情况为:持同意意见的债权人共28户,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总人数40户的70.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总额的66.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因此,上述五项议案均表决通过。一债会形成如下决议:

1.通过《债权人会议议事与表决规则》;

2.通过《关于聘用审计、评估机构的方案》;

3.通过《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

4.通过《财产变价方案》;

5.通过《财产分配方案》。

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重新作出决议。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福州开发区正泰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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