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赛菲新材料有限公司航空园资产拍卖公告

江苏赛菲新材料有限公司航空园资产拍卖公告

公开时间:2024-06-25 公 开 人:江苏赛菲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705次
  • 打印

江苏赛菲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镇江新区港南路北、横山路西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财务软件使用权的拍卖公告

 

江苏赛菲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4年7月2510时至2024年7月26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本次拍卖的处置单位:江苏赛菲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现管理人将有关拍卖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管理人郑重声明: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第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江苏赛菲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菲公司)名下的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请竞买人竞拍前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说明,务必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的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产生其他法律责任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理性参拍。

(三)本次拍卖公告等文件以及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对本次拍卖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核实。本公告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公告等相关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物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依据

(一)(2023)苏1191破申17号民事裁定书【受理赛菲公司破产清算申请】;(2023)苏1191破16号决定书【指定赛菲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二)(2023)苏1191破16号民事裁定书【宣告赛菲公司破产】。

(三)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三、拍卖标的物介绍

(一)标的物概述  

本次拍卖标的物是:赛菲公司位于镇江新区港南路北、横山路西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财务软件使用权资产。

上述标的物为整体拍卖。相关资产信息及评估价值,详见标的物介绍和评估报告。若上述资产概述情况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的,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二)标的物基本情况 

1.土地使用权1宗,面积173273平方米,评估价56660270.00元(不含税价)。

2.无证房屋建筑37幢,无证建筑面积合计85873.22平方米,评估价合计128860210.00元(不含税价)

3.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6处(包括消防水池、事故水池、围墙、道路地坪、绿化等),评估价合计6431550.00元(不含税价)。

4.机器设备(包括电力设备、聚碳硅烷生产线、SiC纤维生产线、化验设备、电动伸缩门等),评估价合计23323465.79元(不含税价)。

5.办公设备及财务软件使用权(包括电脑、打印机、空调、文件柜、办公桌椅、金蝶财务软件等),评估价合计69921.85元(不含税价)。

(三)标的物起拍价

1.上述1-5项标的物的评估价合计:215345417.64元(不含税价);

2.本次拍卖起拍价:227984159.53元(含税价);

3.加价幅度:100万元及其整数倍;  

4.本次拍卖需交纳的保证金:2200万元。

四、有关瑕疵、风险、交付等注意事项的特别说明

(一)拍卖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竞买成功后,管理人将协助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无证房屋建筑按现状进行处置并在拍卖成交后按现状交付给买受人,管理人不负责办理相关产权登记手续,对于后续能否办理权属证书也不作担保。

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过程中,赛菲公司所在地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土地面积、四至范围等重新进行测绘的,如重新测绘的面积、四至范围与权属证书上的面积、四至范围或者与赛菲公司实际占用面积、四至范围存在误差,最终以重新测绘的面积、四至范围为准,但不调整土地拍卖成交价格,重新测绘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时,土地用途、出让终止日期、面积等相关内容均以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确认为准。若拍卖公告等文件所载明的相关内容、面积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管理部门确认的相关内容、面积有误差,不调整拍卖成交价格。 

(三)管理人对无证房屋建筑及构筑物等的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对其他辅助设施的外观、质量、结构、维修、运行、数量以及绿化面积等情况不作担保。以上均以交付时的实物现状为准,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四)拍卖标的物位于镇江经济开发区航空航天产业园内,竞买成功后在该地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当地政府规划用途和相关产业政策,竞买方必须事先与航空航天园区管办负责项目招引的部门进行投资项目相关的对接(联系人徐主任15724803772)。如竞买人不作充分了解而直接参与竞买,后因其投资项目不符合政府规划及产业政策而无法实施,则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含地下)是否符合环保、安全等要求不承担担保责任。若环保、安全等部门要求整改或者要求对其他问题进行处理,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费用及责任

(六)机器设备及管道内可能存在危险化学品、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残留物,买受人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依法处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关于变压器过户等有关事宜,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部门处理后续使用事宜。

(八)无证房屋建筑内还有少量存货,若本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存货还未处置完毕,请买受人提供免费场所继续存放存货,直至管理人处置成功。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因拆卸、搬运、运输、吊装等对房屋及构筑物造成破坏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买受人安排的拆卸、搬运、运输、吊装等工作人员在拆卸、搬运、运输、吊装等过程中发生人身损害、财产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管理人无关。

(十)除本公告明确由管理人承担的费用外,在拍卖成交后,竞买标的物产生的软件服务费、明确的或潜在的其他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请竞买人认真阅读上述内容,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物以及上述情况完全了解,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经接受了上述全部瑕疵、风险等说明事项以及有关拍卖标的物介绍等全部内容,自愿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或未知的瑕疵、风险、责任、费用等。

(十二)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与管理人联系。

五、竞买人条件

(一)竞买人应当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或者本次拍卖标的物所在地区的政府管理部门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则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而视为无效,管理人将重新拍卖。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次拍卖即日起至开拍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可联系管理人前往看样,联系电话:18052805817(杨律师)、15951627258(唐先生)。看样时间统一定于2024年7月5日/7月19日,均为下午3点,地点镇江市京口区横山路201号。有意者请与杨律师或唐先生联系(提前一天)。

七、拍卖方式及竞价规则

(一)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优先购买权人

(一)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暂无第三人申请优先购买权。

(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主张优先购买权。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四)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应先由管理人确认其优先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九、税费负担及其他费用负担

(一)拍卖成交后,涉及权证申领及权属变更手续的,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给予必要协助。拍卖所涉一切税、费和需要补缴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依法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情况请买受人至相关职能部门自行咨询。买受人在办理权证申领及权属变更手续中应先行垫付上述应由赛菲公司负担的税、费,然后买受人凭垫付的票据凭证向管理人主张退还。

(二)拍卖成交后,交付标的物可能涉及的垃圾清理费、保管费、水电费、维修费及人工费等全部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与管理人无关。

(三)存在二次或二次以上过户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与管理人无关。

(四)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

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0.5%软件服务费,最高不超过50万元,由买受人承担,计费基数为标的物的成交价。

标的物竞拍成功后,淘宝系统会产生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支付该待支付的费用后,保证金方才转为价款支付至管理人账户。买受人若在拍卖余款支付截止日前未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则管理人无法收到保证金,视同买受人未支付全部的成交款项,视为悔拍。  

十、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交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二)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价款,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竞买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三)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三十日内汇至以下账户【账户名称:江苏赛菲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账号:51537100001427】,汇款时备注:赛菲公司航空园资产拍卖款。

拍卖成交后,淘宝平台出具0.5%软件服务费订单(最高不超过50万元),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服务费。

特别提示:因拍卖标的物价值较大,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故竞买人在支付保证金或竞买人在支付拍卖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公告付款期内,款项未到管理人账户,视为悔拍,所交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悔拍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拍卖标的物的交付

(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及软件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并办理交接手续。标的物按现状交付。逾期不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未与管理人办理交接手续的,买受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不退,且管理人不再负有保管拍卖标的物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买受人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物交付、证照变更及权属转移手续。

逾期不办理的,由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二、其他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与拍卖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系统将自动生成完整的竞买信息报告,报告中载明竞价结果、成交人姓名、成交人竞买号等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五)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相关咨询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杨律师18052805817 唐先生1595162725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江苏赛菲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竞买须知

江苏赛菲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在淘宝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络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须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的,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暂不支持线下报名。

四、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政府有关部门对竞买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竞买人需先行在淘宝网上注册支付宝账号。因拍卖的标的物价值较大,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故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详见《拍卖公告》)。

六、如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并在报名页面填写委托信息;竞买成功后,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则因不符合竞买人条件而视为无效,管理人将重新拍卖。

七、如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应于拍卖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对标的物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债权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审理破产案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十一、竞买人在竞拍前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被锁定的保证金将在竞买人支付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参与竞买,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平台收取的相关服务费用由竞买人承担,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竞买人在拍品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按法律规定应由买方承担的全部税费和其他办证费用。

十五、如何处理竞买人悔拍,请详见《拍卖公告》。

十六、拍卖标的物所涉税费如何承担,请详见《拍卖公告》。

十七、关于拍卖标的物的基本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以及与交付等有关的事宜,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管理人特别提醒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卖标的物介绍》以及“四、有关瑕疵、风险、交付等注意事项的特别说明”的相关内容。

十八、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管理人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竞买人的法律责任。

十九、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需要,管理人有权在拍/变卖开始前、拍/变卖过程中,中止拍/变卖或撤回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十、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形决定重新拍/变卖,竞买人因此所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变卖成交后,如因破产案件需要无条件撤销本次拍/变卖结果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仅有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成交价款,不计利息,且不得主张其他任何请求权。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杨律师18052805817唐先生1595162725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须知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电话。

 

 江苏赛菲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标的物介绍

 

拍品名称

位于镇江新区港南路北、横山路西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及财务软件使用权

权利来源

破产清算

拍品所有人

江苏赛菲新材料有限公司

 

提供的文件

1. 裁定书、决定书;

2. 资产评估报告;

3. 成交确认书。

拍品介绍

一、标的物详细情况 

1)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1宗,评估价值合计56660270.00元(不含税价),相关信息摘录如下: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权利人

坐落

用地性质

土地用途

终止日期

使用权面积(

评估价值(人民币:元)

1

镇国用(2013)第11297号

江苏赛菲新材料有限公司

镇江新区港南路北、横山路西

国有出让

工业用地

2063/9/27

173273

56660270.00

(2)无证房屋建筑37幢,无证建筑面积合计85873.22平方米,评估价值为128860210.00元(不含税价),相关信息摘录如下:

序号

权证编号

建筑物名称

结构

建成年月

建筑面积(㎡)

评估价值(人民币:元)

1

办公楼

钢混

2014

5748

8766850.00

2

综合楼

钢混

2014

6985.2

10585090.00

3

分析质检车间

钢混

2014

4568.1

6750010.00

4

总变配电所

钢混

2014

939.42

1611520.00

5

消防泵房

钢混

2014

133.8

200240.00

6

维修厂房

钢混

2013

709.5

1115480.00

7

人流门卫

混合

2014

76.40

74020.00

8

物流门卫

混合

2014

26.5

23940.00

9

机务、辅料仓库

钢混

2013

1937.7

3046470.00

10

固体原料库

钢混

2013

1789.8

2813940.00

11

液体库

钢混

2013

479.2

753410.00

12

叉车库、库区管理用房

钢混

2013

416.60

654980.00

13

成品库

钢混

2013

1789.8

2831340.00

14

固体废弃物库

钢混

2013

176.9

276550.00

15

纺丝厂房一/烧结厂房一

钢混

2014

3927

7110070.00

16

纺丝厂房二/烧结厂房二

钢混

2014

2227.2

4032480.00

17

纺丝厂房三/烧结厂房三

钢混

2013

3927

7023360.00

18

生产辅助用房一

钢混

2013

2375.4

3601870.00

19

纺丝厂房四/烧结厂房四

钢混

2014

3927

7110070.00

20

纺丝厂房/烧结厂房五

钢混

2014

2227.2

4032480.00

21

纺丝厂房六/烧结厂房六

钢混

2014

3927

7110070.00

22

生产辅房二

钢混

2014

2375.4

3646340.00

23

合成厂房一/热分解厂房一

2013

2549.8

3170290.00

24

辅助厂房一

钢混

2013

387.9

609860.00

25

合成厂房二/热分解厂房二

2014

3414.9

4298330.00

26

辅助厂房二

钢混

2014

387.9

617390.00

27

合成厂房三/热分解厂房三

2014

4173.7

5253440.00

28

辅助厂房三

钢混

2014

558.8

889400.00

29

编织厂房一

2014

1580.7

1463380.00

30

浸渍厂房一/热分解厂房一

2014

2729

3435000.00

31

精加工厂房一

2013

1580.7

1816840.00

32

编织厂房二

2014

1895.6

2205690.00

33

浸渍厂房二/热分解厂房二

钢混

2014

4791.5

7217630.00

34

精加工厂房二

2014

1895.6

2205690.00

35

编织厂房三

2014

2053

2388830.00

36

浸渍厂房三/热分解厂房三

钢混

2014

5131

7729030.00

37

精加工厂房三

2014

2053

2388830.00

合计

85873.22

128860210.00

 

(3)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6处,评估价值合计6431550.00元(不含税价),相关信息摘录如下:

序号

名称

结构

建成年月

(m)

(m)

(m)

单位

数量

评估价值(人民币:元)

1

消防水池

砖混

2014

30

22

4

m³

2640

1089000.00

2

事故水池

砖混

2014

15

31

5

m³

2325

697500.00

3

厂区道路地坪

 

2014

 

 

 

37500

4218750.00

4

厂区绿化

 

2014

 

 

 

22500

225000.00

5

厂区围墙

底座1m高砖墙,部分瓷砖

2014

 

 

2.4

m

1700

198900.00

6

假山

1*1.5*0.4一个,
0.6*0.5*0.3两个

2014

 

 

 

1

2400.00

合计

6431550.00

 

(4)机器设备(包括电力设备、聚碳硅烷生产线、SiC纤维生产线、化验设备、电动伸缩门等),评估价值合计23323465.79元(不含税价),明细表详见评估报告。

(5)办公设备及财务软件使用权(包括电脑、打印机、空调、文件柜、办公桌椅、金蝶财务软件等),评估价值合计69921.85元(不含税价),明细表详见评估报告。

二、标的物起拍价   

1)上述1-5项标的物的评估价合计:215345417.64元(不含税价);

2)本次拍卖起拍价:227984159.53元(含税价);

3)加价幅度:100万元及其整数倍;  

4)本次拍卖需交纳的保证金:2200万元。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