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执行程序通知书

终结执行程序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5-03-06 公 开 人:东莞市盈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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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终结执行程序通知书

2024)粤 1971  93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其他有以东莞市盈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为当事人案件的法院、本院各部门:

本院于 2024  9  29 日裁定受理东莞市盈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管理人核实的资产负债情况,东莞市盈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已符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条件, 故本院于 2025  2  20日裁定宣告东莞市盈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终结对东莞市盈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的执行。请贵单位及本院各部门就所涉东莞市盈科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的案件作出相应处置。

特此通知。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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