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世惠华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苏州中世惠华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公开时间:2022-03-16 公 开 人:江苏衡鼎(苏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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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中世惠华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2年3月16日15时10分成功线上召开。

       关于需要表决方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管理人收到关于苏州中世惠华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表决票共计 6 张,其中:

无效票 0 张。有效票中,同意的 6 家,反对的 0 家,弃权的 0 家。同意《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的 6 家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 100 %,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98.7 %。

       2、管理人收到关于苏州中世惠华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的表决票共计  6  张, 其中:

无效票 0 张。有效票中,同意的 6 家,反对的 0 家,弃权的0 家。同意《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的 6 家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 100 %,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98.7  %。

       3、管理人收到关于苏州中世惠华合成材料有限公司《起诉追究债务人有关人员妨害清算责任的方案》的表决票共计 6 张, 其中:

无效票 0 张。有效票中,同意的0家,反对的 6家,弃权的0 家。同意《起诉追究债务人有关人员妨害清算责任的方案》的 0 家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   0  %,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0   %。

       4、管理人收到关于苏州中世惠华合成材料有限公司《非现场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的表决票共计 6 张, 其中:

无效票 0 张。有效票中,同意的 6 家,反对的 0 家,弃权的0 家。同意《非现场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的 6 家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 100 %,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98.7 %。

       5、管理人收到关于苏州中世惠华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表决票共计 6 张, 其中:

无效票 0 张。有效票中,同意的 6 家,反对的 0 家,弃权的0 家。同意《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 6 家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  100  %,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98.7  %。

       此外,黄芳就其对中世惠华公司享有的职工债权亦向管理人提交了征询意见函,发表如下意见:同意《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非现场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不同意《起诉追究债务人有关人员妨害清算责任的方案》。

       因此,本次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了苏州中世惠华合成材料有限公司《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非现场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规则》《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债权人会议决议,《起诉追究债务人有关人员妨害清算责任的方案》则未获通过。

       根据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15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公示


附件

苏州中世惠华合成材料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最终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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