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6-07-08 公 开 人: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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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赵文斌 联系方式: 13325452020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7-16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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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案号:(2026)陕08破5号】

发布人: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一、 招募背景

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依法裁定受理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和煤业"或"债务人")破产重整一案【案号:(2026)陕08破5号】,并指定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

为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充分挖掘债务人重整价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转型升级,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 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586982709M

法定代表人:王光田

注册资本:32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7月14日

注册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殿市镇

经营范围:煤矿的技术改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矿产资源情况

正和煤业持有由陕西省自然资源厅核发的采矿许可证,矿区位于榆林市横山县境内。经查,正和煤业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6100002012011120123958,开采矿种为煤炭,开采范围3.297平方公里,生产规模60万吨/年,有效期限至2026年10月21日

投资人应自行对矿区剩余煤炭储量、煤质特征、开采技术条件、安全生产状况等进行全面尽职调查。

(三)资产与负债概况

债务人主要资产包括:采矿权、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辆及存货等。目前评估报告尚未出具,仅有管理人调查的初步资产情况,意向投资人可向管理人申请查阅该部分资料

债务人负债情况以管理人审核确认并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的债权表为准。意向投资人可向管理人申请查阅资产评估报告及债权表(需签署保密协议)。

(四)股权结构

正和煤业现有股东若干名,部分股东持有的股权存在司法冻结情形,另有部分原股东已身故且存在代持股权的情况。具体股权权属以工商登记及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为准。投资人应充分知悉上述客观情况,并自行评估相关风险。

三、 重整投资人基本条件

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能够出具相应的资金证明或融资能力证明;

4.具有煤炭行业投资、运营、管理经验或相关产业资源整合能力者优先;

5.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条件,并明确牵头方和各自的权利义务;

6.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需要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 招募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 报名方式: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3. 报名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明珠大道52号全季酒店万达广场店302室。

4. 联系人:薛律师、庞律师联系电话:18202929161、18829241797。

(二)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当向管理人提交以下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4.银行资信证明或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5.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股东结构、主营业务、投资经历、煤炭行业经验等;

6.联合体参投的,需提交联合体协议及牵头方授权文件;

7.保密承诺函(签署管理人提供的标准文本);

8.管理人认为需要补充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份,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意向投资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三)资格审查与尽职调查

管理人在收到报名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书面通知其进入尽职调查阶段。

意向投资人可在管理人指定的期间内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予以必要的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进入尽职调查阶段的意向投资人,应当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佰万元整)。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尽职调查资格。

(四)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当在管理人指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书面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资模式(股权收购、资产收购或其他方式);

2.重整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3.债权清偿方案(各类债权的清偿比例、清偿方式、清偿期限);

4.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5.重整后企业的经营方案(包括生产经营计划、安全环保措施、职工安置方案等);

6.投资实施的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

7.管理人认为应当包含的其他内容。

(五)遴选确定投资人

管理人将根据以下原则综合评审投资方案,择优确定重整投资人:

1.投资报价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

2.债权清偿方案的公平性和可行性;

3.重整后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发展前景;

4.投资人煤炭行业经验及相关产业资源;

5.投资方案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管理人确定重整投资人后,将与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据此编制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五、 特别说明

1.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管理人不对本公告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之用。

2.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对债务人的资产状况、负债情况、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不对任何投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或作出任何承诺。

3.意向投资人在参与本次招募过程中获取的债务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数据、经营信息、客户资料、技术资料等)应当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用于本次重整投资之外的目的。违反保密义务的,管理人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工作的实际需要,调整招募流程、延长或缩短报名期限、增加或减少招募条件。如有调整,管理人将另行公告通知。

5.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或参与尽职调查,不视为其已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亦不构成管理人对该意向投资人投资能力的认可。

6.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并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后续通知或重整投资协议为准。

六、 风险提示

意向投资人应当充分知悉并自行评估以下风险:

1.正和煤业部分原股东已身故,部分股权存在司法冻结,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评估股权清理、权属确认等风险;

2.矿区煤炭剩余储量、煤质等数据以实际勘探结果为准,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

3.重整计划草案需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存在未能通过或未能获批的风险;

4.重整程序存在被终止并转为破产清算的风险;

5.正和煤业存在未申报债权、或有负债等风险;

6.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合规性风险;

7.其他因重整程序本身而产生的不可预见风险。

七、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明珠大道52号全季酒店万达广场店302室。

联系人:薛律师、庞律师。

联系电话:18202929161、18829241797

工作日接待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横山县正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6年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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