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福云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

广州福云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5-12-24 公 开 人:广州福云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浏览次数:1924次
  • 打印

广州福云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债权申报公告

 

敬启者:

2025年12月2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粤01破申1029号《决定书》,决定对广州福云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云汇公司)进行预重整,同日作出《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担任福云汇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负责人为廖焕国。

为保障预重整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预重整期间债权申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

临时管理人确定福云汇公司预重整案的债权申报期限至2026年1月23日24时止,如你方对福云汇公司享有债权的,请在上述期限内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交债权申报文件。

特别注意:预重整期间,债权人会议由临时管理人召集,依法申报债权并经临时管理人审查确认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就议事事项发表意见并享有表决权,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预重整期间不得行使权利。请各位债权人及时积极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方式

临时管理人联系人:程欣、万海月;

联系电话:13112355217,13711420816;

电子邮箱:fuyunhui2025@126.com;

申报地点(邮寄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65楼;

申报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报债权应提交的债权申报文件

债权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材料清单、债权申报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如有代理人的)、债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营业执照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债权人的债权证明材料(如裁判文书、合同等)

 

、特别提示及声明

1.申报的债权涉及利息、违约金的,暂计算至人民法院决定福云汇公司预重整之日(即2025年12月22日)。申报人应提供利息计算表,说明利息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和计算过程。

2.债权人应按要求提交债权申报材料,债权人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影响后续福云汇公司预重整/重整程序临时管理人/管理人对于债权的审查工作,影响债权认定的进度,直接影响债权人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重视。

3.债权人应首先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全部债权申报材料,发送的债权申报材料扫描件应清晰、完整。债权人在发送电子邮箱后,应将全部的债权申报材料(纸质版)寄送至上述邮寄地点。债权人以邮寄方式向临时管理人寄送债权申报材料后,临时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与债权人确定现场核查债权证据材料原件的时间。

4.根据《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属于刑法第307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犯罪行为,债权人虚假申报债权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临时管理人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追究其法律责任。

5.向你方送达本通知及相关附件,不代表福云汇公司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确认你方对福云汇公司享有债权,也不导致债权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等法律后果

6.由于临时管理人所在大厦的物业管理原因,债权人通过寄送方式向临时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材料的,建议通过中国邮政EMS或者顺丰速运进行邮寄,债权人交由其他服务商寄送的债权申报材料有较大的遗失风险。

7.在预重整申请阶段核实福云汇公司负债的过程中,已向福云汇公司提交过债权申报材料的,可不必重复提交,因利息/违约金计算截止日更新导致数据变化的,可向临时管理人邮箱提交新的申报金额以及利息/违约金计算表,未提交更新材料的,临时管理人在审查的过程中将利息/违约金等计算至人民法院决定福云汇公司预重整之日(即2025年12月22日)。

特此通知。                                                                         


广州福云汇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日期:2025年12月24日

 

 

 


附件

债权申报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