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鸿泰宝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告

邵阳鸿泰宝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公告

公开时间:2024-08-30 公 开 人:邵阳鸿泰宝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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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058-4

本院根据邵阳鸿泰宝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729日裁定受理其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819日指定湖南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邵阳鸿泰宝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邵阳鸿泰宝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108日前向邵阳鸿泰宝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点: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佘湖桥头名人国际一号楼第二层湖南泽宇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黄慧;联系电话:15807399393)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邵阳鸿泰宝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邵阳鸿泰宝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相关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三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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