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新尚致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招募破产案件共益债务借款人的公告

成都市温江区新尚致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招募破产案件共益债务借款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01 公 开 人:成都市温江区新尚致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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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温江区新尚致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招募破产案件共益债务借款人的公告

新尚致和破管字第19号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17日裁定受理成都市温江区新尚致和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负责人为梁系琳。

为推进继续营业的续建工作,管理人在与购房户代表以及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后,为尽快解决债务人建设项目1-3号楼的完工交房问题,管理人向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提出《关于许可对外借款的报告》,并经法院2024川0115破2号《复函》批准。

一、债务人情况

成都市温江区新尚致和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12日,信用代码:91510115MA61R6UG44,住所地:成都市温江区学海路399号11栋142号,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二、借款金额利率

本轮借款金额共计5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不高于10%。借款期限暂定六个月,按资金实际使用时间计息。

三、借款条件及还款计划

1. 应征者最低出借金额为100万元,且应当以100万元的整数倍数借款;

2. 还款采取先本后息的方式,清偿本金的顺序按照各出借人款项支付至管理人账户的先后顺序偿还。在所有应征者的借款本金全部清偿完毕后,再按借款到账的先后顺序支付利息

3. 借款本金及利息作为共益债务,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支付破产费用后优先清偿。

四、特别提示

共益债借款人可在本项目后续投资人招募时,视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作为备选投资人。

、应征者需提交的资料

1.报价函(附件1)

2.应征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应征者为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证明。

六、应征者中选条件

在应征期限内,按照报价函利率从低到高的顺序选择出借人;同等利率下,以报价函到达邮箱的先后顺序选择。在确定出借人后,管理人将另行通知管理人账户信息。

、应征方式

1.应征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417:00

2.应征者需将本公告第条所需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2631771556@qq.com。

管理人联系方式:乔律师,18645291921。

成都市温江区新尚致和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7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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