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宜坤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山东宜坤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4-08-15 公 开 人:山东宜坤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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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3日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山东宜坤化工有限公司、利津信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东营市百通物流有限公司、山东宜坤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宜坤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并指定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五家公司破产管理人。管理人开展工作后,认为山东宜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与上述五家公司系关联公司,该六家公司在经营管理、劳动人事、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情形,区分各公司财产的成本过高,各关联公司单独破产清算会严重损害债权人公平清偿利益,因此向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申请将山东宜坤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就实质合并事项于2024年8月6日在利津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了听证会,经听证审查,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认为山东宜坤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符合实质合并破产的条件,于2024年8月14日依法作出(2024)鲁0522破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山东宜坤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宜坤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宜坤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东营市百通物流有限公司、利津信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宜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山东宜坤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合并破产清算管理人,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

山东宜坤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4年9月14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陈庄立交与S227省道交叉口东100米(信达工贸办公楼1层);邮政编码:257447;联系电话:15954662060 ;联系人:管理人债权组,电子邮箱:yikunguanliren@163.com】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责任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山东宜坤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9月27日上午9:30通过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山东宜坤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合并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参会网址及方式在会议召开前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还应当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除提交律师执业证外,还应当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山东宜坤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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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鲁0522破1-5号民事裁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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