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川湘生化有限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成都川湘生化有限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10-28 公 开 人:成都川湘生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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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12-0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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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2025828日作出(2025)川0121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成都川湘生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5929日作出(2025)川0217号《决定书》,指定北京环球(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成都川湘生化有限公司管理人。

成都川湘生化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122上午1000四川省金堂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区(地址:成都市金堂县栖谷北路59第一法庭召开。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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