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河南爱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部分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调整河南爱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部分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1-12-03 公 开 人:聂心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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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1日,河南爱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家建设公司”)以其自2016年以来在经营过程中连续亏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正常经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020年9月4日,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豫0191破申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河南爱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9月24日指定上海市海华永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担任河南爱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1年10月8日,管理人对经调查确认后的职工债权进行了公示。之后,由于社保管理机构对部分职工申请补缴社保费作出决定,以及有关诉讼的结案,又产生了新的职工债权。经管理人对相关情况的审查,确认减少职工债权74006.36元,增加单位应缴职工社保482108.87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上述调整后的职工债权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11218日止。

职工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书面形式提出,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可以向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示。

                                    河南爱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12 3

 

 

1.调整后职工债权清单;

2.调整后的公司欠缴社保费清单;

3.管理人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3:管理人联系方式.pdf 下载
附件1:债务人职工债权清单.pdf 下载
附件2:债务人欠缴社保费清单.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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