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宁夏意科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税务辅助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招募宁夏意科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税务辅助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28 公 开 人:宁夏意科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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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募宁夏意科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税务辅助机构的公告

 

20252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宁0323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宁夏意科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称宁夏意科公司破产清算一,并于同日指定破产管理人。

审计机构披露宁夏意科公司存在历史遗留的增值税更正申报事项,且管理人拟按照重整方案推进案件,后续程序可能涉及债务豁免、清算所得等重大、复杂涉税问题。为顺利、高效开展相关工作,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权益,管理人报法院同意后,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公开招募一家专业税务辅助机构协助管理人工作。

一、涉税项目概况

本次招募税务辅助机构主要针对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期企业遗留的增值税更正申报事项及配合管理人处理破产程序中可能涉及的债务豁免、清算所得申报等涉税问题。该项目的涉税事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2、增值税更正事宜

3、增值税补充申报及缴纳事宜

4、配合管理人处理破产程序中可能涉及的债务豁免、清算所得申报等涉税问题及人民法院或管理人提出与破产程序涉及的其他相关的税务事项。

5、应管理人要求,就涉税相关事项出具书面说明或专项报告,供人民法院、管理人、债权人及债务人核查。

二、税务辅助机构基本要求

为充分维护税法的严肃性,保证税务辅助机构在清算过程中执业的独立性以及充分发挥其执业经验、执业能力,提高执业质量,投标的税务辅助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执业资格并在注册税务师协会备案登记的,依法成立满3年以上(含3年)的税务师事务所;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信誉,没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没有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从事过破产清算、重整项目的增值税清算鉴证工作,且参与的破产案件增值税清算鉴证项目不得少于3个,从事过宁夏本地项目的优先考虑;

(四)具备对破产清算过程中的债务豁免,清算所得、增值税业务以及与税务系统有良好沟通经验的机构优先考虑。

诚邀各税务服务机构参与此次竞争选聘,有意向的机构请联系管理人获取项目相关资料,正式报名材料应于2025年5月13日上午17时前向管理人提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律师18709590959

地址:宁夏银川市阅海路35号银基大厦11层(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

注:本公告内容由管理人解释,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构成要约或要约邀请

宁夏意科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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