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嘉富超市(佛山)有限公司公告

佳嘉富超市(佛山)有限公司公告

公开时间:2024-10-28 公 开 人:佳嘉富超市(佛山)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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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粤0605 62号

本院于 2024年9月18日裁定受理申请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万倦福商行对被申请人佳嘉富超市(佛山)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 清算申请,并2024年10月21日指定广东慧港律师事务所为佳嘉富超市(佛山)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佳嘉富超市(佛山)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2024年11月23日前向管理人(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六路三号九鼎金融中心2216 室;联系人:黄志强 18144973850、张天祥 18144970620)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佳嘉富超市(佛山)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4 11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三十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出席会议的债权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向本院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二四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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