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中海炭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招商公告

济南中海炭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招商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23 公 开 人:济南中海炭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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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陈芹 联系方式: 1786199533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8-29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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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中海炭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招商公告

因济南中海炭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公司)不能执行重整计划,经债权人申请,平阴县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29日作出(2025)鲁0124破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中海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中海公司破产。2025年5月9日,平阴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鲁0124破4号决定书,指定受理前已经成立的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为依法、有序推进中海公司破产清算工作顺利进行,以确保中海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最大限度地维护债权人、职工等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拟定于2025年7月开始对中海公司财产进行变价处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商,具体招商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中海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6日,住所地平阴县孝直镇镇政府南(105国道200米处路东),法定代表人赵爱华,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炼焦;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资源优势

中海公司主要产品为铝电解用预焙炭素阳极,年产能40万吨,于2015年各工序逐步投产,2018年达产。2025年山东省将炭素产品制造列为“双高”产业门类,企业盈利空间稳定。

中海公司位于著名的中国“玫瑰之乡”和“阿胶之乡”——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北靠泉城济南,南依孔孟之乡曲阜,东临巍巍泰山,西伴滚滚黄河。历史悠久,气候宜人。济广高速、青兰高速、105国道、220国道、329省道贯穿平阴县全境,京沪和京九铁路路过县境两侧。公司驻地距离最近的高速出入口不足2公里,距离运河码头东平港18公里,可陆河、海河联运。山东省石油化工及电解铝产业集中,炭素企业产成品(阳极炭块)及所需主要原料(石油焦)运输距离近,区域路网发达,交通便利,大大降低企业的运输物流成本。

中海公司工艺设计先进,配套设施齐全。拥有4条80罐煅烧炉生产线,年产40万吨煅后焦;2条25万吨成型生产线,年产炭素制品50万吨;4座40室敞开式焙烧炉,年焙烧炭块45万吨,生产线连续、完整、配套。两台3MW余热蒸汽发电机组,可满足本公司不低于80%的自供电需求。

公司相应匹配建设了10套SNCR脱硝装置、4套氨法脱硫系统、3套湿电除尘器、8套电捕焦油器、各种袋式除尘设备、2套生活污水处理站等治污设施及烟气自动连续监测装置等环保设施。多年来,环保设施运行效率高、成本低、效果好,各项污染物排放达标,能够满足未来新形势下的环保要求。

2018年起,中海公司利用余热开始向孝直镇驻地社区、村庄,中、小学校、敬老院、医院、政府办公等公共居所供热取暖,目前供暖面积约30万㎡,同时还负责向周围企业(如:山东华上印刷科技有限公司、济南隆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提供饱和蒸汽。中海公司作为孝直镇驻地社区、企业唯一且不可替代热源单位,在重点时段暂无替代热源,供暖供汽每年可为公司带来稳定收益。

平阴炭素行业在几十年的发展中,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和环保标准已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产品市场占有率约占全国年产量的20%以上。中海公司融入其中,管理、技术、各工序操作岗位人才储备雄厚,地方劳动力为企业后续产能恢复提供有力的人力保障。

中海公司通过了IS09001质量管理、IS014001环境管理、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能源管理四体系整合认证。管理体系运行有效,产品质量把控稳定,获得客户一致好评。

公司检测中心采用国际最先进的检测化验手段和设备,能够满足国内外所有炭素制品的检验项目。主要分析检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德国布鲁克公司生产的S8型号光谱分析仪和瑞士R&D公司生产的CO2反应性分析仪、热膨胀系数检测仪等。主导产品铝电解用预焙阳极主要指标水平到达或优于YS/T285—2012标准一级品的规定。

中海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宗旨的生产经营理念,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产品需求,可以组织生产各种型号的铝电解用预焙炭素阳极,产品出口欧美、西亚并长期为中铝、魏桥、云铝、锦联、创源等国内大型铝业公司提供产品和技术服务。产品质量高,性能稳定,部分国际客户招标甚至指定中海公司产品,受到国内外客户的一致好评和赞誉。

 三、招商目的

本次招商旨在完成中海公司破产清算的资产处置,投资人可提前介入了解中海公司相关情况,提前完成内部审核流程,筹集资金,整合资源,在中海公司资产拍卖时及时参拍。

招商须知         

(一)投资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中海公司的有关情况,请与管理人联系。

3.本公告不具有协议性质的约束效力。

4.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清算案件进展决定继续、调整、撤回、中止或终止招商工作。

(二)投资人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立并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投资人需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3.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参拍,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其他事项

1.本招商公告不构成中海公司的要约或承诺。

2.管理人提供的所有中海公司的相关资料不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理解以进行决策。

3.关于公司资产的具体详细信息,可在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交纳保证金后,进一步向管理人咨询。

特此公告

 

济南中海炭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联系地址:平阴县孝直镇镇政府南(105国道200米处路东)联系人:陈律师1786199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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