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帛道堂药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临时债权人会议公告

辽宁帛道堂药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临时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3-11-15 公 开 人:辽宁帛道堂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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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辽宁帛道堂药业有限公司

临时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23)帛道堂破管字第052

辽宁帛道堂药业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3320日,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作出(2022)辽0403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辽宁帛道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帛道堂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327日作出(2023)辽0403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抚顺森奕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担任辽宁帛道堂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3814日召开了帛道堂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称一债会),对《是否在破产程序中继续债务人营业的报告》进行表决,但因抚顺市城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等债权人未投同意票,故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该表决事项未通过。

管理人于一债会后积极与城投公司沟通恢复生产事宜,但城投公司至今对恢复生产未置可否。现已至冬季,如不对帛道堂公司加强安保及设施设备维护,不仅对债务人财产价值会造成重大贬损,进而影响债权人的清偿利益;而且无法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帛道堂公司存放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正常管理,极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进一步加剧债权人利益受损,故急需资金进行安保及设施设备的维护。

为妥善解决上述问题,管理人拟定了将帛道堂公司资产对外出租的解决方案。根据一债会表决通过的《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报告》并向法院报告,管理人决定于20231116日至20231124日通过京东债权人会议系统-行业ME”网络平台(下载/更新链接: 3.cn/83x-1fW)召开书面形式的临时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提出的解决方案进行表决,具体方案内容请债权人进入京东债权人会议系统-行业ME”查看。

债权人需按照一债会同样的要求,使用债权申报时预留的授权代理人的电话号码进行登录,电话号码为债权人进入会议的唯一方式(如需更换电话号码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请各位参会人员及时下载软件并登录,以免错过会议相关的重要通知。

针对表决事项,因会议系统所限,债权人仅能在会议界面点击相应的同意或不同意选项,参会的债权人未进行投票视为同意。

表决须知:

1.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临时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如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则只能由代理人投票,系统统计投票时默认一个电话号码代表一名投票人,如一个代理人代理多个债权人,则应提前向管理人报备相应电话号码。

2.债权人在进行表决时,应选同意或者不同意,参会的债权人未进行投票视为同意。任何口头表述均不产生表决效力。

债权人对表决事项有异议、意见、建议等,应书面提交给管理人,因会议系统所限,债权人应于临时债权人会议结束后3日内将相应的材料以邮寄方式提交给管理人。

3.根据《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2以上。但是,相关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于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认为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15日内,请求法院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管理人联系方式:王律师15840549741;杨律师18341802640,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B6

 

辽宁帛道堂药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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