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千翠湖健康发展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南通千翠湖健康发展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19 公 开 人:南通千翠湖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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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1-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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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千翠湖健康发展有限公司预重整

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41128日,如皋市人民法院作出(2024)苏0682破申86号《决定书》,决定对南通千翠湖健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翠湖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南通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千翠湖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依法高效推进千翠湖公司预重整工作,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标的概况

千翠湖公司于2012927日在如皋市溧水区行政审批局登记设立,公司注册资本为28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上海熠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750万元、持股比例98.2143%;上海海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持股比例1.7857%。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云鹏,公司住所在如皋市东陈镇山河社区居委会十五组,公司经营范围:健康咨询服务;老年人养护服务;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屋中介服务;房屋租赁服务;广告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千翠湖公司名下开发建设“海伦堡逸璟园”项目,项目位于如皋市东凌路与山河南路交汇处,项目紧邻的千翠湖生态旅游度假区,产权70年,总占地面积128亩,总建筑面积17万方,规划总户数1388户,海伦堡小区一、二期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三期暂处于停工状态。

二、重整方式及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的目的是选定合适投资人通过提供资金支持对“海伦堡逸璟园”项目进行续建、销售,盘活企业资产,顺利推进预重整各项工作,维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三、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投资人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管理人可根据预重整工作的需要中/终止、或继续投资人招募。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3.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本项目及项目所涉及公司的有关情况,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以及满足本公告明确的相关条件,并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

(二)投资人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意向重整投资人拥有足够的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3.意向投资人应能提供足量的资源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组成的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5.管理人根据预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131700分(含当日)前,向管理人指定地点提交或邮寄纸质版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同 时 将 全 套 报 名 材 料 电 子 版 发 送 至 管 理 人 指 定 邮 箱 :lutong@fddhlaw.com

如果意向投资人在前述期限之后提交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其报名。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如皋市海伦堡逸璟园销售中心

2)联系人:卢彤

3)联系电话:15150593359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附件1)。

2)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3)资金或资产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

4)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为联合投资人参与遴选的,需要介绍各自所充当的角色、分工及职责等情况)。

5)意向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附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报名单位为法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其母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附件4)。

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报名。

(二)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将筛选结果通知各意向投资人,筛选通过的投资人即为合格意向投资人。

(三)尽职调查

合格意向投资人可在向管理人申请并与管理人签署相关保密协议后,根据管理人的安排,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重整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合格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管理人将协调重整企业积极配合合格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在合格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期间,管理人亦有权对合格意向投资人进行调查,核查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条件,合格意向投资人对此应当予以配合。

(四)提交方案

合格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结构及方案、拟投入的资源、投资所需条件等相关内容。

(五)遴选

重整投资人将通过遴选方式确定,具体遴选规则另行制定后由管理人通知合格意向投资人。

五、其他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投资人需无条件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报名意向书

附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模板)

附件3:授权委托书

附件4:保密承诺函

 

南通千翠湖健康发展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十二十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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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docx 下载
附件3.docx 下载
附件1.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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