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腾中筑路机械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投资人招募公告

新津腾中筑路机械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05 公 开 人: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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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腾中筑路机械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

第二次投资人招募公告

成都市新津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新津法院”)于2023年11月27日裁定对四川腾中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腾中”)、双流腾中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流腾中”)、成都华锐特种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锐”)与新津腾中筑路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津腾中”)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同日,指定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四川中砝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新津腾中、四川腾中、双流腾中、成都华锐(以下合称“债务人”或“新津腾中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

为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促进资源有效配置,最大限度维护全体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现再次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新津腾中等四家公司重整投资人,并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债务人基本情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新津腾中成立于1998年4月21日,法定代表人杨毅,注册资本6900万人民币(已实缴),住所地:新津工业园区B区兴化九路99号,登记机关:新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公路、铁路桥梁支座、桥梁伸缩缝、预应力产品、路、桥机械设备及配件;钢结构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钢材销售。(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股东为四川腾中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持股100%。

四川腾中成立于2005年1月26日,法定代表人李颖,注册资本34826万人民币(已实缴),住所地:成都市新津工业集中发展区B区,登记机关:新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塑料制品的生产;建材、机械设备、五金交电及电子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为四川华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4.38%)、管乐(持股13.04%)、上海盛联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2.05%)和四川华通特种工程塑料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持股0.52%)。

双流腾中成立于2010年11月9日,法定代表人杨毅,注册资本490万人民币(已实缴),住所地: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空港二路869号,登记机关: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通用机械设备、专用机械设备、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建材、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为四川腾中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持股100%。

成都华锐成立于2003年6月11日,法定代表人杨毅,注册资本5050万人民币(已实缴),住所地: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空港二路1009号,登记机关: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销售代理;金属制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为四川腾中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持股100%。

二、主要经营业务

新津腾中成立于1972年,原为交通部所属央企,是中国道桥构件领域的开拓者之一,后改制并由华通集团收购。新津腾中等四家公司经营业务主要涉及大型桥梁工程、高速铁路工程建设、特种车辆制造、新型智能装备制造、军品生产等领域,拥有中国高铁CRCC许可证、中国交通CCPC许可证、工信部批准的专用车生产资质等核心资质。其中新津腾中主要生产道路桥梁构件、建筑减隔震产品等;成都华锐主要生产民用改装汽车、汽车配件等;双流腾中主要生产建筑机械产品如混凝土搅拌设备、OEM制造设备结构件等。

受华通集团债务牵连,新津腾中等四家公司于2014年陷入债务危机。四川腾中2014年后未再开展生产经营,新津腾中、双流腾中、成都华锐(以下合称“三家继续营业企业”)维持生产经营至今,且在破产受理后经新津法院准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三家继续营业企业2025年4月在册参保职工397人,其中新津腾中283人、双流腾中37人、成都华锐77人。

三、主要资产情况

新津腾中等四家公司全部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2月28日市场价值约3.78亿元,主要为不动产、应收款项、存货、机器设备等。因新津腾中、双流腾中、成都华锐仍在继续营业,在前述基准日相应生产经营性债务账面估算约0.58亿元,但三家继续营业企业流动资产及生产经营性债务均处于持续变动中。资产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 评估市场价值(基准日2025年2月28日)

流动资产

①货币资金 2,643.24

②应收款项 13,431.96

③存货 2,927.68

合计1(①+②+③) 19,002.88

④-生产经营性债务 账面/预估金额

其中:经营业务类负债 4,921.12

其中:欠付破产受理后税费 862.40

合计2(①+②+③-④) 13,219.35


非流动资产

⑤房屋建构筑物 13,891.77

⑥机器设备 2,138.32

⑦车辆 10.34

⑧土地使用权 2,581.12

⑨其他非流动资产 129.22

⑩无形资产-专利技术 18.71

合计3 18,769.49

总 计(合计1+合计3) 37,772.36

总 计(合计2+合计3) 31,988.84

特别提示:房屋建构筑物中存在有房产证但无土地证之房产以及既无房产证也无土地证之房产。


新津腾中等四家公司不动产主要位于新津老厂区、新津新厂区和双流厂区。新津老厂区(位于新津区五津镇五河路37号)已停产闲置,厂区占地124亩、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其上大部分房屋取得房产证,另有少量房屋未取得房产证。厂区具体情况如下:

新津新厂区位于新津区邓双镇兴化九路99号,厂区占地524.9亩。2007年5月8日,Skytech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与新津县人民政府签订《新津华通工业园项目投资协议书》,新津政府同意为拟建新津华通工业园两个投资项目提供540亩工业用地,土地通过出让程序和挂牌方式取得。2011年2月1日《新津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显示,四川腾中竞得新津县国土资源局土地133334.13平方米(合200亩),挂牌成交总额2400万元。2022年5月16日成都市新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解除<新津县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的函》显示,因四川腾中竞得土地后未按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解除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取消四川腾中竞得资格。自2007年起,四川腾中在该厂区陆续投建厂房及其他建构筑物,目前已建房屋约15万平方米,其中约11万平方米取得房产证。即,该厂区现状为土地未取得权证、土地上部分房屋取得房产证。新津新厂区由新津腾中生产经营使用。

双流厂区位于双流区空港2路1009号,2009年3月18日成都华锐特种车辆有限公司与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特种车辆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项目净用地约205.41亩、代征地92亩,通过挂牌程序取得。成都华锐缴纳100万元保证金后,在该地块上已建厂房约5万平方米,投产10余年,但因历史原因至今未能通过挂牌程序实际取得该地块。即,该厂区现状为土地和房屋均未取得权证。双流厂区由双流腾中和成都华锐共同经营使用。

四、重整投资标的

鉴于新津腾中等四家公司的核心经营性资产主要集中于新津新厂区及双流厂区,且两厂区的经营业务存在显著差异,意向投资人可综合考量各厂区的生产经营现状、资质业务特点及协同效应,进行整体重整投资(包括组成联合体进行整体投资);亦可结合自身战略规划,针对两厂区业务的差异化特征,有针对性地选择新津新厂区或双流厂区作为重整投资标的,单独开展重整投资。

1.新津新厂区资产包

本资产包整合:1)新津新厂区范围内全部固定资产(含房屋建构筑物、机器设备、车辆)、存货;2)新津腾中全部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和无形资产(专利技术)及四川腾中全部应收款项;3)新津腾中全部经营业务及在职员工(2025年4月在册参保职工283人)。

单位:万元

分类 评估市场价值(基准日2025年2月28日)

流动资产

①货币资金 2,041.50

②应收款项 9,914.57

③存货 1,335.22

合计1(①+②+③) 13,291.29

④-生产经营性债务 账面/预估金额

 其中:经营业务类负债 3,446.96

 其中:欠付破产受理后税费 592.01

 合计2(①+②+③-④) 9,252.32

 非流动资产

⑤房屋建构筑物 10,086.11

⑥机器设备 992.87

⑦车辆 8.94

⑧无形资产-专利技术 18.71

合计3 11,106.63

总 计(合计1+合计3) 24,397.92

总 计(合计2+合计3) 20,358.95

2.双流厂区资产包

本资产包整合:1)双流厂区范围内全部固定资产(含房屋建构筑物、机器设备、车辆)、存货;2)成都华锐、双流腾中全部货币资金、应收款项和无形资产(专利技术);3)成都华锐、双流腾中全部经营业务及在职员工(2025年4月在册参保职工成都华锐77人、双流腾中37人)。

单位:万元

分类 评估市场价值(基准日2025年2月28日)

流动资产

①货币资金 590.70

②应收款项 3,517.38

③存货 1,592.46

合计1(①+②+③) 5,700.54

④-生产经营性债务 账面/预估金额

其中:经营业务类负债 1,413.57

其中:欠付破产受理后税费 270.39

合计2(①+②+③-④) 4,016.58

非流动资产

⑤房屋建构筑物 3,035.58

⑥机器设备 1,145.45

⑦车辆 1.40

合计3 4,182.43

总 计(合计1+合计3) 9,882.97

总 计(合计2+合计3) 8,199.01


五、主要负债情况

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且新津法院裁定无异议的债权金额为8,252,323,246.28元,涉及债权人47家;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金额1,527,152,304.55元(涉及债权人8家)、普通债权金额5,964,362,356.79元(涉及债权人42家)、劣后债权金额760,808,584.94元(涉及债权人26家)。因异议调整、补充申报等原因尚有申报金额1,945,502,726.44元的数笔债权待上会核查,管理人初步审查确认税收债权金额34,136,578.18元、普通债权金额1,174,946,103.14元、劣后债权金额37,793,021.67元,最终负债情况以经债权人会议核查且法院裁定确认为准。


特别提示:前述负债不包括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含生产经营性债务)。

第二部分 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二、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近三年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历史上无犯罪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等。

三、联合体参选的,联合机构不得超过两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全部成员均应符合本招募公告“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第三部分 招募流程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止。

(二)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投资意向书(见附件1)。

2.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3)、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 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主营业务、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等情况。

4.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日始;如成立不足一年的,则提供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未经审计的,可提供财务报告。

5.意向投资人符合本招募公告“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但应列明对应条件)。

6.联合报名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提交前述第1-5项材料,另须提交联合成员之间的合作协议书。合作协议书应当明确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等。

特别说明:报名材料需加盖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合报名的,须经联合体各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所有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密封后提交,密封袋上须注明意向投资人名称(联合体报名的,应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名称)。

(三)报名方式

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将符合要求的纸质版报名材料(壹份)通过邮政EMS邮寄送达管理人(收件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隆和西巷299号泰和泰中心24层,联系人:游律师,联系电话:18081933349),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版发送至管理人邮箱runxia.you@tahota.com。

二、初步审查阶段

管理人在收到意向投资人纸质版报名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意向投资人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募条件,管理人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邮箱通知其符合报名条件。

三、交纳投资保证金

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应当自收到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2200万元(大写:贰仟贰佰万元整),并备注“腾中重整投资保证金”。如意向投资人报名时明确投资意向仅为新津新厂区资产包的,投资保证金金额为2000万元,如意向投资人报名时明确投资意向仅为双流厂区资产包的,投资保证金金额为200万元。逾期未支付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新津腾中等四家公司重整。投资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新津腾中筑路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银行:新津珠江村镇银行             

账   号: 6707 1862 0000 00052         

四、尽职调查阶段

通过初步审查并交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在开展尽职调查前,应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函》(见附件4)。管理人将积极配合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时间原则上截止于2025年7月5日。

五、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7月5日前向管理人提交纸质版《重整投资方案》(一式五份),同时将电子扫描版发送至管理人邮箱。《重整投资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基本情况(含主营业务和财务指标)、投资交易结构、投资报价、债权分类及调整方案、债权清偿方案、经营方案、职工安置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等,投资人同时需提供与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证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人银行资信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特别说明:鉴于新津腾中、双流腾中及成都华锐目前仍处于持续营业状态,其流动资产及生产经营性债务随经营活动处于动态变化中,现就重整投资相关事项特别说明如下:1.投资对价确定性:意向投资人的投资对价不因评估基准日(2025年2月28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的资产负债变动而调整。2.意向投资人需在参与重整投资前,对债务人持续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资产负债变化进行充分尽职调查与风险评估,并自行承担交割前资产负债变动的全部风险。

六、遴选确定投资人

1. 在招募期间,若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仅有1家的,且其投资方案经管理人审查合格的,该意向重整投资人即为重整投资人。

2.若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超过1家的,管理人将在新津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开展遴选评审。在同等或类似条件下遵循“价高者得”原则,同时兼顾整体重整优先。遴选评审时将优先考虑投资规模、付款条件,同时综合考虑整体投资方案,如方案系整体或部分重整、经营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等因素。

七、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经遴选确定的意向投资人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应于收到管理人《中选通知书》后及时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八、投资保证金的处理

1.对于已交纳投资保证金但未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投资保证金。

2.对于已交纳投资保证金、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但未中选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投资保证金。

3.中选投资人已交纳的投资保证金,在重整计划草案获法院裁定批准后自动转为投资对价款;如重整计划草案最终未获法院裁定批准,则在法院作出裁定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第四部分 其他事项

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公告披露的相关信息、内容及风险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应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本招募公告内容不能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管理人不对公告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保证责任。

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说明,受新津法院监督。管理人有权根据新津腾中等四家公司重整进展需要延长、变更、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报名即视为无条件接受前述可能的变化,具体以管理人通知为准。


诚挚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项目投资!


新津腾中筑路机械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管理人

2025年6月5日

附件

20250605新津腾中筑路机械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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