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

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5-09-08 公 开 人:北京清律(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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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重整案

债权申报通知

2025年7月25日,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中院”)决定启动对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正邦”)预重整一案,并于同日出具(2025)辽13破申8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北京清律(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2025年9月2日,朝阳中院出具(2025)辽13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张秀春对朝阳正邦的破产重整申请(以下简称“本案”)。2025年9月4日,朝阳中院出具(2025)辽13破6号《决定书》,指定北京清律(上海)律师事务所担任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朝阳正邦债权人需于2025年10月8日17:00时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预重整期间已申报的债权无需另行申报,朝阳中院决定启动预重整程序之日至正式裁定受理重整之日期间的利息、违约金等,由管理人依法核算,债权人无须补充申报。

朝阳正邦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10月10日上午9:00时召开(具体参会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债权申报资料邮寄/债权人接待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叶柏寿金都帝景二期东门对面百草堂大药房隔壁一楼(兴税家苑4幢03012号)

联 系 人:章悦

联系电话:18301870863(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邮    箱:zhangyue@tsinglaw.com

特此通知。


辽宁朝阳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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