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采矿权及有关资产拍卖的公告

关于六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采矿权及有关资产拍卖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6-03-13 公 开 人: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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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通林矿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六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采矿权及有关资产拍卖的公告

(2025)通林矿业破管字第3-11号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19日裁定受理贵州省通林矿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林矿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5)黔01破6号决定书,指定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担任贵州省通林矿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将于2026年4月13日10时至2026年4月14日10时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规定的处分债务人财产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对于破产财产中的房屋建筑均未办理产权证书,不能办理过户登记。对于破产财产中的其他动产,管理人将按照现状移交给买受人并配合办理拍品交付手续,可能产生的交付或邮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中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为保留和提升经营价值,避免因零散出售造成减值,管理人将根据通林矿业公司的资产形态,鉴于镇艺煤矿资产与通林矿业公司采矿权需整体运营才内更好地发挥资产价值,采取打包拍卖的方式进行,包括下列资产:

(一)采矿权

现行有效的采矿许可证编号为C5200002010091120074241,采矿权人为通林矿业公司,矿山名称为六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有效期自2020年12月至2030年12月。开采矿种为煤,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生产规模30万吨/年,矿区面积0.7422平方公里。

2020年11月,贵州煤田黔中地质咨询有限公司提交了《贵州省通林矿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市钟山区镇艺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该报告经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备案(黔自然资储备字[2020]310号),截止2020年9月30日,镇艺煤矿矿区范围内(估算标高+1730~+1050m)累计查明煤炭(1/3焦煤、气煤)资源量1247.14万吨(含St,d>3%的111.39万吨)。其中开采消耗量376.14万吨,保有资源量871万吨(含St,d>3%的106万吨)。保有资源量中:探明资源量214万吨,控制资源量386万吨(含St,d>3%的96万吨),推断资源量271万吨(含St,d>3%的10万吨)。镇艺煤矿在2020年至2024年编制了矿山储量年度报告,2025年9月编制了2025年第三季度储量动态监测报告。

(二)房屋建筑物

包括镇艺煤矿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门卫室等13项,大约建成于2010年6月,主要结构未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4797.38㎡,目前均正常使用。房产所占土地均为租赁土地,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面积由通林矿业公司与评估机构等初步测量,相关建设资料已经遗失,未经测绘机构测绘。

(三)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共25项,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共25项,为机电大棚、所有毛石挡土墙、斜井口皮带走廊彩钢瓦等。大约建成于2010年12月,主要为钢棚、砖砌等结构,目前均正常使用。

(四)管道和沟槽

管道沟槽共计13项,主要为DN150、DN89、DN75钢管。大约建成于2010年12月,长度共计7800m,材质为钢管。分布在镇艺煤矿矿区内,均正常使用。

(五)井巷工程

井巷工程共计4项,主要包括副斜井、副斜井底车场、副井底到二石门、1532轨道巷。大约建成于2010年12月,井巷工程除部分井道已封闭外,其余井道正常使用。

(六)机器设备

纳入拍卖范围的设备类资产为机器设备。机器设备共计61项,合计87台(套),机器设备主要为低负压抽放泵、空压机、变频柜、馈电开关等,购置于2010年至2023年之间。截止评估基准日,除3台低压柜已损坏,其余机器设备均正常使用。

(七)特别说明

1.镇艺煤矿现由贵州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营。2017年06月17日,通林矿业与蒋丽签署《合作经营协议》由蒋丽承包经营镇艺煤矿:2021年08月24日,六盘水重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蒋丽、通林矿业、镇艺煤矿签订《转让协议》,六盘水重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自蒋丽处整体受让《合作经营协议》相关权利义务,承包经营镇艺煤矿;2024年05月13日,贵州盘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六盘水重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通林矿业、镇艺煤矿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自六盘水重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处整体受让六盘水重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权利义务,承包经营镇艺煤矿;2025年04月30日,贵州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贵州盘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通林矿业、镇艺煤矿签订了《<合作经营协议>转让协议》,整体受让贵州盘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权利义务,承包经营镇艺煤矿。根据转让协议,贵州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取得贵州盘城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转让的经营权及巷道设施设备、材料等,经营权期限至煤矿资源开采完毕再无开采价值之日。镇艺煤矿生产所使用的机器设备等主要为贵州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有,贵州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管理人已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资产处置后将解除相关经营协议。

2.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8月19日,本次拍卖的全部资产评估价值为78823040.00元。评估基准日后,为避免煤矿停产导致债务人财产价值进一步降低,管理人与贵州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协商,由其垫付煤矿生产所需资金并按照年利率5%计算利息,该费用的投入导致煤矿资产价值进一步上升,最终由购买人承担,本次拍卖已将本金12479813.06元的部分列入拍卖起拍价,利息部分将由各方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3.本次拍卖公告所披露的各种情况说明和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管理人不能保证该标的不存在其它可能的缺陷。竞买人务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拍卖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对该标的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管理人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前与管理人联系。

三、咨询看样

咨询看样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

重要提醒:有意向竞买人请与管理人联系确认实际情况,参与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之规定。

3.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拍卖开始24小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起拍价为91302853.06元,保留价与起拍价一致。保证金4565142.65元,加价幅度为1000000.00元。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除税费外,交易及过户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出让收益金、欠缴的资源价款及其产生的一切费用等相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在拍卖前向管理人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咨询了解有关情况。

八、保证金

1.保证金按相应资产或资产包起拍价的5%收取,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余款请拍卖成交后1个月内支付竞拍尾款。对尾款支付有其他条件的,须在拍卖开始前与管理人协商。

4.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九、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含平台服务费、拍卖辅助机构服务费)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管理人可给予必要协助,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特别提醒

(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18089615143(卢律师)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管理人咨询。

特此公告。

贵州省通林矿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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