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的债务人及财产持有人公告

债务人的债务人及财产持有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5-05-16 公 开 人:许昌尚微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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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致许昌尚微商贸有限公司的债务人及财产持有人: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5)豫10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了申请人河南许昌许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许昌尚微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并于当日指定公与勤破产清算服务(重庆)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为许昌尚微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之规定,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许昌尚微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后,许昌尚微商贸有限公司的债务人及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许昌尚微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故意违反法律规定向许昌尚微商贸有限公司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管理人通讯方式如下: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市辖区一峰国际都汇826室

联系人:成鹏,联系电话:16613747080

邮编:461000

特此公告。

 许昌尚微商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0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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